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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省农业厅继续加大休闲农业示范县点创建工作力度,并下发了《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县点创建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市(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专家实地考察、打分评价、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9月10日,省农业厅以陕农业发〔2012〕119号文件认定宝鸡市休闲农业示范区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区,陕西阳光雨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8个休闲农庄(农业园区)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同时,为鼓励和推动基本达到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条件的休闲农庄(农业园区)加快创建进度,认定高陵药惠万亩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等12个农业园区(休闲农庄)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创建点。这是我省认定的首批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区)点,对推动全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