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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记者从甘肃省财政厅获悉,甘肃省委、省政府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反映的运行困难、村干部报酬低等实际情况,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再次提高乡村公用经费、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省级补助标准。甘肃省级财政已将今年新增补助资金2.9亿多元全部下拨各市县,省级每年补助资金达9.3亿元。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甘肃省乡村两级组织固定收入大幅减少。为提高乡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和村干部报酬,省级财政已多次增加对乡村两级的经费补助,同时,各地也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加大了保障力度,但受物价、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等因素影响,大部分乡镇和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仍然比较紧张。为妥善解决当前乡村两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今年省政府安排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采取听取县乡汇报、召开乡村干部座谈会、实地查看、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调研存在问题,分析症结原因,商讨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决定,在省上原先安排乡镇公用经费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省级财政从新增转移支付中给每个乡镇每年增加10万元公用经费,总额达到23万元,新增补助资金1.2亿元;村干部报酬补助标准提高2000元,达到8000元,组干部报酬提高600元,达到2400元,村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提高2000元,加上村务监督委员办公经费1000元,达到8000元,村组干部报酬和公用经费共新增补助资金1.7亿元。通过提高财政保障标准,增加经费,切实解决乡村实际困难,推动基层各项工作。(记者 卢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