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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西省旅游局获悉,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灵山荔枝”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灵山荔枝”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灵山县种植荔枝历史悠久,品种资源丰富,品质优良。灵山“无荔不成村”。在全县范围内各地遍布荔枝树,已知800年以上的古荔树有1500多株。1996年,灵山县被中国特产之乡命名宣传活动组委会命名为“中国荔枝之乡”。全县18个镇现辖行政区域均属规定的“灵山荔枝”范围。全县荔枝种植面积已达60多万亩,主要品种有三月红、灵山香荔、桂味、妃子笑、糯米糍等,其中以三月红、妃子笑、黑叶、灵山香荔的面积和产量最大。全县荔枝常年总产量10万吨左右,名列广西各县、市首位。2011年总产量达10.5万吨,总产值超过3.5亿元。
为进一步保护区域特色产品,搭建产业持续发展平台,灵山县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作为培育和开发地方特色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近年来的大力打造品牌和拓展市场,灵山荔枝已叫响了大江南北,在广西区内乃至全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且名声在外。“灵山荔枝”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公告之日起实施保护,规定灵山县18个镇现辖行政区域为产地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