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四、大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17.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研究制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的指导意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重点支持发展贮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包装和运销,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县、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动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认定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继续开展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和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和保护。积极引导农民创业。
18.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以农产品为重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构建以国家级产地批发市场为龙头、田头市场为一体的国家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支撑平台,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同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推广“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等营销模式。推动建立品牌农业制度体系,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探索建立农产品分等分级制度。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推动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鼓励开发农产品期货交易新品种。
19.优化农产品市场调控。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推动完善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优化政策设计,防止出现滞销卖难。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推动完善目标价格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强化市场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农业展望活动,发挥消费导向作用。
20.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专业化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供种育苗、代耕代收、统防统治、农资供应、烘干储藏、农产品加工、市场信息及营销等服务。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突出抓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