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技运用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5.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规范生产过程。加快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重点支持中小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改善基础设施生产条件,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快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安全可控和流通过程可追溯。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规模,打造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6.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推进首批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个质量安全市创建,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监管、检测、执法、标准化生产等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重点治理动物饲养滥用抗生素和蔬菜生产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环节全链条监管。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应急处置。
7.统筹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监管。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加强禽流感、口蹄疫和布病等疫病防控,防范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建立健全H7N9流感规范化、经常化防控机制,统筹做好生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防控。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贯彻落实,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鼓励大型养殖场、屠宰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严厉查处随意抛弃、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畜禽和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监管体制,推进市县级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落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添加“瘦肉精”、注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清理整顿,做好生猪屠宰企业资格审核工作。加强畜禽屠宰场驻场兽医管理工作。
8.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优化科研立项、评审、管理方式,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率。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推进农业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推动科技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加快建设全国农业技术转移服务中心与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探索建立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9.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推动成果确权公开交易。建立健全种业联合攻关机制,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大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支持力度,争取在玉米、大豆等作物上率先选育突破性优良品种。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推进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快海南南繁基地保护区土地确权,提高甘肃、四川制种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进在国家级制种大县开展制种保险试点。推广种子营销代理制度,持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强畜禽、水产、牧草品种选育改良。
10.加强农机作业薄弱环节与后续服务。在粮食和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分作物、分区域搞好生产示范,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玉米机收、机械化植保、收获后烘干以及棉油糖等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加快薄弱环节技术研发,突破油菜机播机收、甘蔗机收、棉花机采等瓶颈。扩大关键环节农机作业补助范围,组织好跨区机收和深松整地,深松整地面积力争达到2亿亩。加快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培养职业型农机实用人才,拓展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发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先进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11.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切实抓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地区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集成运行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力争在政企合作、市场化运营机制上取得突破。继续实施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和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研发运行国家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设施园艺、规模养殖、农业资源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节本增效等示范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强化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