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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3月25日本版报道《讨债十余年 讨回一堆“公章”》。
本报南宁3月28日电 (记者庞革平、谢振华)“钱终于能要回来啦!”今天10时40分许,谢振新打来电话高兴地告诉记者:“陶圩镇方面已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还款,并已将钱存入县法院专户。办完相关手续,下周便能转给我们。”
3月26日上午,县法院组织当事双方到庭就债务问题进行调解。当天的沟通协商,未能就还款期限等达成共识。随后,陶圩镇班子研究决定,要克服种种困难,努力按照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事项履行债务人义务。
陶圩镇政府财力有限,想方设法只筹得5万元。因资金缺口太大,县委、县政府同意特事特办由县财政借款49万元给陶圩镇政府,用于偿还这笔债务。县财政的借款,将从该镇办公经费逐年扣除。3月27日下午,陶圩镇政府将筹集的54万元存入县法院专户,由县法院办完相关手续后,再将款项转交债权人。
3月28日上午,谢氏父子来到横县人民法院,与该院执行局核算利息等。最终计算确定,陶圩镇方面需归还欠款本息等53万多元。因还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欠款将于下周转入谢氏父子指定账户。
“终于云开雾散了!感谢人民日报对我们基层百姓困难的关注,感谢各级领导对我们普通群众问题的关心。”62岁的谢汝忠激动地说。
“今后,我们将认真对类似情况进行调研梳理,尽快核实,认真对待,依法依规统筹分类解决,始终努力维护政府诚信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南宁市委常委、横县县委书记李振林表示,横县将把此事作为进一步落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和贯彻“八项规定”的一个实例,在解决问题、调处矛盾、服务群众中考验干部,组织开展务实、清廉、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事件回放】
14年讨债始末
广西横县农民谢汝忠,1999年,将自己的28万元积蓄借给陶圩镇政府和镇财政所。14年来,他向镇政府、镇财政所讨要,却屡遭推诿,只讨回一堆公章印。
后来,老谢父子提起诉讼。2010年横县人民法院一审、2011年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都判定要求陶圩镇政府和镇财政所共同归还所欠本金和相应利息,却遭遇了执行难:各个部门都称没钱,接着拖欠。
此事经本报25日、27日连续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对待加以解决,并举一反三,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政府形象。
横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在第一时间召集县法院、陶圩镇有关负责人了解详细情况,并明确陶圩镇政府作为主体,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协商,尽快研究制定还款方案,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债务问题。
【网议】
依法杜绝失信
才是治理之道
@枫枫木风:政府欠债不还,多缘于“债务多了不发愁”的旧观念和官僚主义,是在拿党和政府的形象作赌注。14年未还的债务,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欠账,更是对党和政府信用的一种透支。制度上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舆论上加强信用监督,法律上严惩失信行为,才是治理之道。
@王勋续:从讨债14年讨回一堆公章表明,有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把法律当儿戏,把群众冷暖弃之不顾,经媒体曝光后有关领导相继作了批示,当然这件事情会有一个峰回路转的圆满结局,但会让群众逐渐失去了对法律的公信力。
@这医生有点小情绪: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一定要等媒体曝光之后,事情才有可能解决。媒体只能曝光个例,要真正解决此类问题还是得靠合理的监督机制,人民大众都到监督中来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摘编自人民日报法人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