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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月8日下午,省卫生厅农卫处向媒体通报了2012年海南省新农合取得的成就。据了解,2012年,海南省新农合参合率高达98.22%,受益824.40万人次,补偿比平均达77%以上。
通报称,2012年,全省参加新农合的人口超过481万人,参合率为98.22%,参合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5%以上。去年,海南省新农合筹资总额明显增加,人均筹资由238元提高到295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由2011年的108元提高到132元,地方财政人均补助由2011年的100元提高到113元,个人缴费由30元提高到人均50元。全省新农合当年筹资总额提高到14.45亿元,增长了24.50%。
“海南省新农合统筹基金使用合理安全有效,全省各市县都没有超支现象。”省卫生厅农卫处负责人罗正秋告诉记者,2012年,全省新农合统筹基金支出12.18亿元,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5.71%,新农合财务制度规定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不超过15%。
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使农民的受益水平和受益面也明显提高。据统计,2012年,全省参合农民受益824.40万人次,与2011年相比,全省总受益人次数增加了18.3%;参合农民在省三级、省二级、市县级和乡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补偿比分别为60%、65%、75%和90%,比2011年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平均达77.66%,明显高于国家医改要求75%左右的目标。
“从提高农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方面考虑,新农合已经成为海南省农民重病大病的救命基金,将很多身患大病的农民从死亡线上挽救回来。”罗正秋说,海南省全面开展了提高22类重大疾病保障水平。2012年,全省共救治重大疾病患者2264名,累计补偿1996.4万元,其中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平均实际补偿比达80%以上。到年终结算时,新农合通过实行大病二次报销,各市县共利用9292.21万元结余基金对2.38万大病患者进行二次报销,再通过民政救助(符合条件),使部分患大病参合农民实际受益水平达到90%以上,农民看大病越来越轻松了。(记者范南虹 通讯员胡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