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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君(左)喜领营业执照。
□记 者 王佳声
通讯员 步 磊 杨 静 报道
本报章丘讯 2月27日,章丘市辛寨镇辛三村的村民刘继君“摇身一变”,成了章丘市辛寨浩丰家庭农场的“农场主”。
刘继君是个“敢吃螃蟹的人”,现在他有1680亩地,未来想承包3000至5000亩。2011年,他就联合村里的多户农户成立了章丘市春丰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带领村民“抱团”闯市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农村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后,刘继君又坐不住了。大展拳脚必须具备“合法身份”,他来到当地辛寨工商所咨询办理“家庭农场”的相关事宜。
为“家庭农场”办理营业执照?这一新课题可让辛寨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犯了难。如何界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设立是否有具体的条件限制?一系列的问题摆在了工作人员面前。为尽快答复刘继君,该所在第一时间请示章丘工商分局,分局及时向济南市工商局和山东省工商局请示汇报,并积极查阅相关政策、开展探索调研工作。在得到山东省工商局鼓励该局开拓思路、大胆探索“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工作的答复后,章丘工商分局又借鉴外地经验,通过调研、座谈、碰头会等形式,研究摸索家庭农场的登记办法、流程细则、发展模式等事项,最终决定受理刘继君的登记申请,并专门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免收了登记注册费。
2月27日,刘继君顺利拿到了济南市第一张新鲜出炉的“家庭农场”营业执照。记者看到,执照的经营范围载明为“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的种植与销售”,经营方式为“家庭经营”。刘继君乐呵呵地说:“现在我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
面对“家庭农场”这一新鲜事物,济南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如何更好地界定家庭农场这一概念,如何更好地规范家庭农场经营行为,如何发挥家庭农场在推动农村经济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仍是工商部门亟待摸索探讨的重要课题。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正在酝酿出台一整套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