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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2月24日电(记者郭强)记者从江西省农业厅获悉,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从2013年起,江西省将逐步提高种粮大户的补贴门槛,并取消现行对种粮大户的现金直接补贴,而改为通过项目支持种粮大户发展。
据了解,政策调整后,能够获得项目支持的种粮大户包括承租并实际耕种500亩以上农田的水稻种植大户和承租并实际耕种1000亩以上农田的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两大类。
江西省农业厅介绍,这些支持项目的建设以种粮大户为实施主体,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种粮大户需根据自身实际自主申报。其中,租田时间长、组织和实施能力强、个人信用好的种粮大户,以及有利于稳定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的项目可优先获得支持。
专家表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提出要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并要求新增农业补贴资金要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而江西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调整正是这一精神的体现。
据江西省农业部门统计,2012年江西省百亩以上种粮大户为11736户,比上年增加2424户,增幅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