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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惠民讯 (通讯员王维维 刘丽云)刚买来新电视机,刚用了15天就黑屏了,维修工人拆开电视机却发现里面的配件全是旧的,这“整容”的电视机着实让家住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的马大爷闹了心。在惠民县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马大爷获得商家的两倍赔偿。
十几天前,马大爷到县城去买电视机,恰巧看到一家商店正在搞“399元彩电搬回家”的活动,一台21寸的彩色电视机才卖399元。马大爷觉得这里的电视机很是便宜,便进去瞧了瞧。营业员热情地给马大爷介绍了这款彩色电视机,称这款电视机是某名牌电视机,并现场打开电视机让马大爷观看。马大爷看后觉得很满意,便付了399元买下。结果半月后,电视机看着看着竟然黑屏了,马大爷很着急也很心疼,便找人维修,谁知维修工人打开电视机的外壳后却发现里面的配件全都是旧的,马大爷气得不行,在维修工人的帮助下,拨打了惠民县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
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确认马大爷所述属实,马大爷买到的电视机属于“三无”产品,所谓的名牌也是仿造的,商家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最后,商店老板同意退还了马大爷399元的购机款,同时赔偿马大爷399元的一倍价款,并将此款“三无”电视机做下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