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农村学校长期以来开不了音乐美术课的情况,教育部在日前下发的一项工作通知中强调要“根据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艺术教师,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镇(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艺术教师”。
在这项“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教育部提出:实行县(区)域内艺术教师交流制度,鼓励艺术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要依托高等学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艺术教师,在农村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积极开展顶岗实习。鼓励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兼职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践。专职艺术教师不足的地区和学校,可由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经必要专业培训后担任兼职艺术教师,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民间艺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意见强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组织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师资格认定。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要保证艺术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艺术活动辅导工作要计入工作量。(记者 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