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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11:19 | 进入三农论坛 |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业新闻网
专题:2011“两会”特别报道 聚焦三农热点
陈洪顺是北京房山区一位村办企业的老板,有个问题在他心里纠结了很多年:国家一直强调金融扶持“三农”,可是农民贷款难题为什么总是得不到解决?3月2日,就在全国政协开幕前一天,他给本报编辑部打电话说,村里很多农户拿着项目却贷款无门。像陈洪顺反映的情况在全国并不少见。在今年的两会上,如何让农村金融“软肋”成为给力“三农”的“铁骨”成为关注焦点。不少代表委员认为,如何把金融机构服务“三农”与“商业运作”有效结合起来,已然是农村金融最大的课题。
农贷难题制约农业现代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曾是全国政协农村金融改革课题组的主要负责人,他提供的国家统计局测算显示,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元左右。这样庞大的资金需求,仅靠国家财政投入是无法满足的,必须发挥农村金融的主渠道作用。而现有金融体系对农村金融的支持严重不足,农村资金外流严重,民间借贷盛行,“三农”对资金多层次、大额化的需求难以满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高小琼说,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供求矛盾较大。江西除农村小额贷款的笔数和金额满足率分别能达到65%和76%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的贷款满足率都在30%以下;全省农信社近年来涉农贷款占比也逐步下降。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经济对农村金融的服务需求日益增加。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不健全、机制不灵活、竞争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简少玉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国家开发银行对农村金融需求和供给的测算报告,报告指出,如果不大量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这一缺口将持续扩大,2015年将达到7.6万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王玉佩认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环境尚不完善,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造成农民难以便捷、迅速地从金融机构申请到贷款,不能享受到应有的金融性服务,直接影响农业发展,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阻碍农村现代化进程。
对于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盛娅农深有感触:“如果没有农村投融资,农户万元增收的投入缺口将很大!”石柱境内约11万户农村家庭拥有劳动力,按照3年内增收万元的目标,增收总目标为11亿元。如果按照2∶1的投入产出比,则实际需要22亿元的资金投入。然而现实是,市级财政加上县级财政配套也不到两亿元,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
六大矛盾凸显农村金融“软肋”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甘肃省主委李国璋认为,目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已经成为制约统筹城乡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网点严重萎缩;二是农发行业务范围十分有限;三是邮政储蓄还是存易贷难的“抽水机”;四是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主体,运行存在诸多困难;五是农业保险体系严重缺失;六是农村非主流金融组织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与监管。
据董文标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近几年来,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以年均3.7%的速度在减少,金融机构服务农村和农村居民的动力不足。
高小琼认为,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大部分实行的是总分行制的大银行体制,如农发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这种管理体制使得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营销上缺乏自主权。农村信用社经过体制改革后,形成了联社领导下的独立法人体制,联社对信用社资金统一调剂更易造成融资上的不公平,扩大地区差距和贫富差别。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委书记潘雪红介绍说,目前县域金融服务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户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缺陷,金融市场竞争还不够充分,邮政储蓄改革尚未根本完成;县域金融机构自身建设滞后,支农服务能力还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县域金融服务需求,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步伐进展缓慢;县域金融监管资源配置不足。
来自贵州的布依族全国人大代表刘乔英向记者介绍说,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创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运营成本高,服务成本大,还很难完全解决农民创业的融资需求。农村信用社在偏僻空白乡镇增设网点后,由于工作量大,单笔业务金额小,利润空间小,造成了农信社每新增一个网点每年亏损在30万元左右。
多管齐下才能破茧成蝶
针对农村金融如何从宏观上加强引导和扶持,如何调整改革以适应新的形势,代表委员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少阶针对正规金融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退化,“非农”趋势强化,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发育失控,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功能错位,以及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系统功能弱化等难以发挥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协同效应的问题,提出了建议:要建立多层次与多级法人治理结构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地方中小民营金融机构;放松民营金融组织市场准入限制,规范民间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逐步建立农村非银行金融组织体系。
对于农村信用社如何保持支农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王华提出,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效益低,政策性极强,农村信用社对“三农”承担着普惠金融服务。在贷款利率的执行上,要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按规定上浮,才能符合商业化经营原则,否则,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金融服务将会带来经营亏损,如果中央对诸如农业贷款这类普惠金融业务给予财政补贴,农村信用社将会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减轻农民的贷款利息负担,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对农村信用社代发粮食直补等政策性金融服务也应合理支付相应的补贴费用,才能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产权抵押贷款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蔡继明认为,应打破集体土地不能做抵押的固有观念,集体产权应跟国有产权同地、同权、同价。农村的土地无论是承包地、林地、还是宅基地,都是可以用作抵押的。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试点,以成都为例,政府鼓励土地流转,包括宅基地抵押,当地政府成立有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这些担保公司为农户作担保,银行看到有政府做后盾就比较容易放贷款,这是一种突破。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指出,金融系统应根据目前的新形势,根据中央的要求,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县一级的金融机构要把新增加的储蓄主要用于当地,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加大金融改革的力度,改善农村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民的需求。现在农村民间金融利率这么高,甚至产生了高利贷,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们的正规金融没有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