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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
“农村题材曲艺、小品及原生态节目”作品
征集的通知
各(地)市文化局:
“新农村电视艺术节”是经中国文联批准,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CCTV-7农业节目)联合主办的大型电视艺术节庆活动。
创办四年来,“新农村电视艺术节”作为展示优秀对农电视作品、展现各地新农村风貌的重要平台,得到了各级领导与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影响力、权威性与日俱增,已成为目前惟一服务“三农”的国家级大型电视艺术节庆活动。
为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精神,展示亿万农民的新风采、传播乡土文化的新风尚,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广泛宣传农民群众以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事例和高尚品德,全面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第四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组委会现特面向全国征集农村题材曲艺、小品及原生态文艺作品,入选作品将参加CCTV-7农业节目录制播出的“第四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农村题材曲艺、小品及原生态节目”展演。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演节目形态:
(一)农村题材曲艺、小品
(1)参演作品须为原创作品;
(2)参演作品主题须反映新农村面貌和新农民生活,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3)参演作品内容须突出时代精神与地方特色,且人物形象鲜活,构思新颖、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具有较强的喜剧效果。
(二)原生态类艺术节目
(1)参演作品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丰厚文化底蕴;
(2)参演作品能反映新农村新文化风貌。
二、参演节目要求:
(一)参演节目应经过舞台实践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二)参演节目应反映新农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参演节目应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个性、民间特色和浓郁的民俗风情。
三、参演方式及播出平台
(一)参演方式:
经艺术节组委会推介,参演作品中的优秀作品将在2012年国庆期间的“第四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系列颁奖盛典中以“农村题材曲艺、小品及原生态节目”展演的方式播出。在演出中表现突出的节目还将获准参加由农业部主办的2013年“全国农民春节联欢晚会”,在国家级艺术殿堂上一展风采。
(二)播出平台:
播出平台: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
四、节目报送方式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二)申报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权威性和规范性,“农村题材曲艺、小品及原生态节目”作品征集拟采取各地文化部门推介申报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各地文化部门可向艺术节组委会直接申报。
以省文化部门为单位组织报送的作品数量,曲艺、小品类与原生态类各项均不能超过5部;以市文化部门为单位组织报送的作品数量,曲艺、小品类与原生态类各项均不能超过1部。
(三)申报方式
诚请各地文化部门按通知所附申报表格,做好征集报送工作 (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www.xcdsj.com/),并于2012年7月20日前寄送至第四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申报工作联系人: 郑玉山 毛泽林
电 话: 010-62121195
传 真: 010-62121195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中央电视台农业节目《乡村大世界》栏目组(新农村电视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 100081
官网网站:http://www.xcds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