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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2日 15: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符合相关条件的借款人可不必再背负按揭贷款包袱
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的损毁房屋住房按揭问题有了明确答案———中国银监会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核销工作,努力减轻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这意味着,处于按揭状态的住房若在地震中遭遇严重损毁,符合相关条件的借款人可不必再背负贷款包袱。
两类情况可做呆账核销
银监会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贷款过程中,若不能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无财产清偿证明的,可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要及时上报应核销贷款的材料,上级机构要随时审核审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认真做好对本次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的统计工作,及时足额提取有关损失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