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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9日 14: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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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洪涝灾害定义
   
    由于暴雨、冰雹消融造成江河湖泊流量剧增,水位猛涨,超过江湖主槽两岸地面或滩地,泛滥溢满或冲决堤坝引起生态环境、经济建设和财产破坏,有碍人们的生产活动、生活活动及生命安全的危害统称之为洪涝灾害。洪水引起灾害称之洪灾;由于降雨在低洼地面蓄积,难以宣泄引起的危害称之为涝灾。二者实际上很难截然分开,并经常同时存在称之为洪涝灾害。

 二、洪涝灾害分度

    洪涝灾害的破坏性和危害性主要表现为经济财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1.以灾区内的财产损失百分率为指标

    一类灾度  财产损失70%-90%(或一次成灾损失20亿以上)

    二类灾度  财产损失50%-70%(或一次成灾损失5亿-20亿元)

    三类灾度  财产损失30%-50%(或一次成灾损失1亿-5亿元)

    四类灾度  财产损失10%-30%(或一次成灾损失0.5亿-1亿元)

    五类灾度  财产损失1%-10%(或一次成灾损失0.1亿-0.5亿元)

    2.参考灾度  以伤亡人数为标准

    一类参考灾度  伤亡5000人以上

    二类参考灾度  伤亡1000-5000人
 
    三类参考灾度  伤亡500-1000人

    四类参考灾度  伤亡50-500人

    五类参考灾度  伤亡50人以下

    3.农村中可以洪涝水灾淹没农田播种面积的减产数为指标

    受灾  农田播种面积受淹减产10%以上

    成灾  农田播种面积受淹减产30%以下

    轻灾  农田播种面积受淹减产30%以上,不足50%

    重灾  农田播种面积受淹减产50%以上,不足80%

    三、洪涝灾害的分期

    不同时期灾害表现形式不同,危害也不同,救灾防病工作的重点也不相同;从洪涝灾害形成过程和危害作用形成可以分为四期。

    1.积聚期(灾害前期)降水量显著大于往年,降水时间延长,江河地面水位高涨,一旦突破江河承受能力,即暴发成灾,此期为能充分利用水利设施功能统筹调节,做好备灾防汛工作,能有效地控制水情,减少灾害损失。

    2.破坏期(冲击期)由于洪水蓄积能量的释放,不断出现洪峰,凶猛冲击堤坝,形成溢坝或决口,洪水冲向田野村庄、房舍、工矿、交通及水利设施;内涝淹没农田、住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灾民生命财产损失,此期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抗洪救灾任务十分紧张。

    3、效应期(冲击后期)此时水位平稳或逐渐下降,生物群落的迁移破坏了生态环境灾民生活条件恶劣、食物资源匮乏及心理精神因素的影响,造成灾民受到疾病的威胁和身体健康损害,此期是救灾防病关键时刻。

    4.恢复期(灾害末期)  在洪水消退,灾民回原地重建家园,由于灾害对环境破坏及致病因素留下的潜在危害仍存在,不能放松此期的 卫生防病工作。

    四、洪涝灾害与疾病关系

    由于洪涝灾害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基本卫生设施破坏,生活条件恶劣,饮水和环境卫生得不到保障;各种腐烂动物尸体的不到及时处理;一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经洪水冲刷流入水中;生态环境改变增加蚊蝇鼠类及各种病菌的孳生、繁衍、传播,集体抵抗力普遍下降等原因,极易发生疾病甚至出现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形成大疫。

    洪涝灾害与疾病关系主要有:

   (1)由于洪水来势凶猛,可造成直接淹水身亡。

   (2)由于公共卫生设施破坏生活环境恶化,饮水条件差,粪便垃圾污水及动物尸体得不到及时处理,随着人群移动,增加接触传播机会,极易造成肠道传染病流行。

   (3)因食物缺乏可造成营养不良,食物污染不洁、腐烂变质易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4)抗洪大军紧张的劳动,在日晒、雨淋、露宿、下水、虫咬等环境作业,抵抗力下降,极易发生中暑、感冒、腹泻、急性结膜炎、皮肤病等多种疾病。

   (5)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变,影响生物群落结构的生态平衡,蚊蝇鼠类及病菌大量繁衍迁移、往往可造成一些自然疫源性疾病如出血热、钩体病等的流行。

   (6)由于灾害带来的精神创伤及心理压力易发生精神心理性疾病(如忧郁、焦虑等)。

   (7)年老体弱多病者或原有慢性病者可引起病情加重或旧病复发,孕妇甚至可引发早产、流产。

     五、洪涝灾害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为了防止大灾之后易有大疫发生,党中央对灾害期间受灾地区的疫病防治工作极为关注,如1998年我国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的洪水持续时间长,人民生命财产处于洪水严重威胁之中,江总书记特地给卫生部长打电话,指示要加强对疫情的监控和疾病的防治,朱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专门讨论和部署了灾区的卫生防疫问题,李岚清副总理专就洪灾之后的防疫问题听取了卫生部的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并再三强调即使洪水已被降服,但疫病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不能算是取得了抗洪斗争的最后胜利;在党中央和国务院亲切地关怀与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国及灾区人民,动员全社会力量,振奋精神,团结协作,全力以赴,救灾防病,终于夺得了这场抗洪斗争的重大胜利,实现了灾后无大疫的目标。

    灾区卫生防病工作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分阶段分层次重点抓好各项预防措施。

   (一)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在洪涝灾害这一非常时期、要特别重视疫情报告及疫情监测,保持疫情监测系统的灵敏性,这是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前提。

    1.洪涝灾害对疫情报告的影响    遭受洪涝灾害后,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也影响了正常的卫生防病工作,特别对传染疫情报告干扰很大,主要表现在:①灾期灾区基层卫生机构及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卫生人员投入紧张抗洪救险第一线,防病治病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②灾民临时集中居住点内有不同区、乡、村居民混住,无法按正常行政区划医疗系统就诊报病,往往出现疫情重报、错报或漏报等混乱现象;③灾区交通受阻,通讯中断,疫情报告渠道不畅;④灾区多种形式的医疗、防疫、救护等卫生组织介入,灾民多渠道就诊产生多渠道报病,影响准确性;⑤原有疫情报告为月报制,周期长,已不能适应灾期报病的紧急需要。因此必须要建立起一套适合灾区疫情报告制度及疾病监测方法。

    2、疫情报告与分析

    1)应报告的疾病: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炭疽、感染性腹泻、食物中毒(细菌性、化学性)

   (1)鼠疫、霍乱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

   (2)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炭疽、感染性腹泻实行每周报告。

   (3)发生疾病特别是不明原因疾病暴发,责任报告人应当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城镇应于6小时,在农村应于12小时以内)。

   (4)疫情报告应包括:疫情发生地点、单位、时间、发病(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原因以及所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要严禁隐瞒及谎报疫情,如有发现依法处理,疫情要归口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

    2)疫情分析:灾区应做好疫情分析,预测疫情发展趋势。疫情分析应有时间、病种比较,如当年各月比、各旬比,与去年同期比等,还应有地区比较,如灾区与非灾区比,及发生原因的分析及对今后防治工作建议等。

    3、疫情监测实施

   (1)强化基层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信息。灾区卫生部门要执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深入基层督促检查,乡镇卫生院等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

   (2)加强监测点工作。已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综合监测点,以及出血热、疟疾、腹泻病等各专业疾病监测点、在洪涝期间应进一步加强对疾病的监测,可扩大搜索疫情范围,必要时可在灾情严重的市县设监测区、受灾严重的乡村或受灾群众集中居住点建立临时监测点,抓苗头疫情,控制暴发注流行。安徽省1991年在洪涝灾期共设立各种监测点712个,监测人口237.2万人;1998年确定12个市、县作为省级传染病监测点;承担传染病监测任务,对全省洪涝灾期疫情预测、及时分析掌握重点传染病流行态势,及早发现疫情、迅速采取措施、控制暴发疫情,指导救灾防病工作开展起着重要作用。

    4、疫情监测的评估

    疫情监测的评估是指对疫情报告与监测工作质量的评估,评估内容首先是监测信息在防治工作中发挥了哪些作用,如发现了哪些隐患和苗头疫情,疫情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报告及时程度,分析预测质量;重报、漏报、错报的程度,存留的资料是否完好,疫情报告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疫情信息反馈与利用程度如何等。

            表16-2  1998年与1997年安徽省主要传染病发病率(1/10万)比较

            甲肝      菌痢     伤寒     流脑    出血热    钩体     乙脑     疟疾
1998年   22.2570   49.8521   1.2971   0.1727   1.8706   0.3699   0.9614   1.9374
1997年   24.2091   53.1308   1.9699   0.1924   2.3300   0.4144   1.0556   2.7986
比较(%)-8.12     -6.17    -34.15   -10.24   -19.72   -10.74    -8.92   -30.77

    根据1991年及1998年安徽省传染病疫情分析,主要评估结论有以下方面:

   (1)1991年安徽省遭百年未遇洪涝灾害,但全省疫情基本稳定,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也无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出现;1998年又遭特大洪涝灾害,全省传染病总发病率比1997年虽上升3.85%,但去除结核病后(1998年列入乙类传染病报告),1998年发病率与1997年基本持平,未超过80、90年代平均发病率,仍属常年发病水平,达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救灾防病总目标。

            表16-3  1998年安徽省主要传染病发病率(1/10万)灾区与非灾区比较

           甲肝       菌痢     伤寒     流脑    出血热    钩体     乙脑     疟疾
灾  区   21.5100   41.1495   3.6638   0.1650   0.6932   0.0440   0.5721   0.6381
非灾区   22.3868   51.3650   0.8856   0.1741   2.0753   0.4265   1.0291   2.1633
比较(%)-3.92    -19.89    +3.1    -5.23    -66.60   -89.68   -44.76   -70.56

   (2)监测区(点)上传染病监测病种的发病趋势与全省传染发病趋势基本一致,说明监测区(点)及选择的监测病种具有代表性。

   (3)疫情监测区(点)当时采用五日一报及周报、日报及零报制,这种报病方式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特别对当时疫情的趋势分析尤为重要,为领导救灾防病对策提供依据发挥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由于周期短,疑诊、误诊、漏诊等极易发生,不易订正,因此这些疫情数据作为历史资料保存作用较小,最后疫情资料归档仍应以正常疫情报告系统资料为准。

   (4)1991年全省传染病报告率为87.06%,1999年88.32%,漏报率为80年代以来较低水平,说明该二年全省疫情数据基本上是可信的。

   (5)多渠道报病归口问题,洪涝灾期多种医、防、救卫生组织形式介入,往往易出现多渠道就诊、多渠道报病,甚至行政部门也参与疫情报告,极大影响疫情报告准确性,应统一报告程序与方法,凡传染病疫情报告均归口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以其提供疫情数据为准。

   (6)灾期应大抓灾区(特别是重灾区)卫生防病工作,但同时必须兼顾非灾区疫情及防病工作,如1998年发生少数霍乱病例,主要分布在非灾区,应抓好这些地区的防病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疫情得到全方位控制。

   (7)在洪涝灾情特定条件下,灾区发生的多发病也不能忽视,如急性结膜炎,皮肤病、中暑、感冒、腹泻等,由于这些疾病发生多、范围广、对当时处于紧张抗洪救险期间宝贵的劳动力影响甚大 ,通过疾病监测了解、掌握这些多发病病情,及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从而能有效的保护劳动力。

   (二)饮用水卫生

    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理和日常生活不可少的物质,但如果饮用水水质不良会对饮用者带来危害,特别在洪涝灾期,由于水体遭到粪便、污物、病菌等不同程度污染,往往会引起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造成极大危害,因此搞好洪涝灾期饮用水卫生是救灾防病工作的重要任务。

    1、灾期水源污染原因   在洪涝灾期由于雨水冲刷,往往含有大量泥沙、浑浊度高;在农村因暴雨冲刷农田,洪水暴涨淹没厕所、粪缸、禽畜窝圈,致使人畜粪便、垃圾、动物尸体及多种杂物通过地面流入水体;高热气温时病菌大量孳生繁殖,造成水源严重污染;同时由于洪水上涨淹没工厂生产场所、仓库、有害废物堆放点等,使有毒有害物质如农药、化肥、工业毒物等冲入水中污染水体。因此,致病微生物的污染、水质感官性状恶化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是洪涝灾期影响饮用水卫生的主要原因。

    2、饮用水水源选择与保护

    在流动的洪水地区,应在上游水域选择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并划出一定范围,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和垃圾。

   (2)在内涝地区,应划出水质污染较少的水域作为饮用水取水点,制止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3)有条件的地区宜在取水点设水码头,以便在离岸边一定距离处取水。

   (4)退水后尽可能利用井水为饮用水水源。水井应有井台、井栏、井盖及在井周围30米内禁止设有厕所、猪圈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取水应有专用的汲水桶。

   (5)退水后可打手压泵小口井作为饮用水水源。

    3.饮用水的处理与消毒

    1)澄清:取水后将原水放置,较粗大颗粒物可在数分钟内自然沉淀去除。

    2)过滤:如缺乏水处理药剂时,可采取慢沙滤池或家庭沙滤缸。

    3)混凝:在源水中投放混凝剂可大大加快水中悬浮物质的沉淀。一般用的混凝剂有硫酸铝、明矾(硫酸铝钾)、硫酸亚铁、三氯化铁等,这些净水剂应储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防止潮解失效。常用的方法是50公斤水加明矾2.5-4克或每桶水(约25公斤)加花生米大小的明矾一粒,搅拌1-2分钟,静置10分钟左右,使水澄清。

    4)消毒:经上述混淀沉淀和过滤的水中病菌已大大减少,但仍不能保证符合卫生要求,尚需进一步消毒后才能成为安全饮用水。

   (1)煮沸  这是十分有效的灭菌方法,在有燃料的地方可采用。

   (2)消毒剂灭菌   漂白粉与漂白粉精是灾区应用最普遍的饮水消毒剂,用漂白粉精消毒(按有效氯50%计算),每吨水加4-8克,用漂白粉精片,每担水(约50公斤)加一片。方法是将漂白粉精或漂白粉精片研细,用清水调成糊状倒入需要消毒的水中,充分搅拌,加盖静置30分钟后方可饮用。漂白粉精片应保存在密封的容器中,严防受潮分解(一般保存期不超过二年),其他还有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氯铵、二氯异氰脲酸钠(又名优氯净)、哈拉宗(又名清水龙)等主要用作个人饮水消毒。

   (三)环境卫生

    1.灾民临时住所  这是灾民和抗洪人员休息睡眠、防寒暑、避风雨的生活场所,故其居住条件的卫生情况与人体健康关系十分密切。如居住面积过小、室内通风不良,易传播呼吸道及接触性传染病;住所周围有坑洼积水,孳生蚊蝇和害虫,易引起虫媒传染病的传播;因此对灾民临时住所的卫生要求:

   (1)首先选择安全和地势较高的地点,采取应急措施,搭建帐篷、窝棚、简易住房等临时住所,做到先安置、后完善。

   (2)应尽量选用轻质建筑材料,棚子顶上不要压砖头、石块或其他重物,以防棚子倒塌伤人。

   (3)棚室等临时住所要能遮风防雨,同时应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南方要设法降低室温,防止中暑,北方应注意夜间保暖防寒。

   (4)灶具要放在安全地点,并有人看管,以防火灾。

   (5)注意居住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和乱倒垃圾污水,不要在棚子内饲养畜禽。

    2.搞好厕所卫生和粪便处理  厕所是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卫生设施,灾害时用的厕所应达到应急性、便利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加强厕所卫生管理,确定专人保洁,及时清淘粪便并进行卫生处理。以便粪便污染水源、食品等。

   (1)在灾民聚集点选择合适地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搭建应急临时厕所,要求做到粪池不渗漏(或用陶缸、塑料桶等作为粪池),厕墙和顶可用草席、塑料膜、编织袋布或其他材料。

   (2)尽量利用现有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备,可将粪便与泥土混合后泥封堆存,或用塑料膜覆盖,四周挖排水沟以防雨水浸泡、冲刷。

   (3)在应急情况下,于适宜的稍高地点挖一圆形土坑,用防水塑料膜作为土池的衬里,把薄膜向坑沿延伸20厘米,用土压住,粪便倒入池内储存,加盖密封,发酵处理。

   (4)在特殊困难情况下,为保护饮用水源,可采用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容器收集粪便,装满后加盖,送至指定地点暂存,待水灾过后运出处理。

   (5)船上居民的粪便,应使用容器收集后送上岸集中处理,禁止倒入水中,以防止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等传染。

   (6)集中治疗的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然后消毒处理,严格控制外溢。

    散居病人粪便采用以下方法:粪便与漂白粉比为5:1,充分搅拌后,集中掩埋;粪便内加入等量的石灰粉,搅拌后再集中掩埋。

    3.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方法  灾区的垃圾污物极易导致各种细菌、寄生虫、病毒及病媒昆虫孳生繁殖、造成传染病发生与流行,因此做好灾区的垃圾污物处理极为重要。

   (1)加强垃圾收集站点的管理,有专人负责清理、运输。

   (2)根据灾民聚集点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站点,可用砖砌垃圾池、金属垃圾桶(箱)或塑料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及时将垃圾运出,选地势较高的地方进行好气性堆肥处理,用塑料薄膜覆盖。周围挖排水沟,同时用药物杀虫,控制苍蝇孳生。

   (4)对一些传染性垃圾可采用焚烧法处理。

    4.人畜尸体的处理  在严重的洪涝灾期,不可避免会发生人、畜、禽类等死亡,鸡鸭猪尸体极易腐烂,变质,应禁止宰割食用,必须妥善处理。

   (1)对正常死亡者尸体,应尽快运出进行火化处理或在指定地点选择地势高、远离水源挖坑深埋,在坑底和尸体上撒一层漂白粉或石灰。

   (2)对甲、乙类传染病死亡者,应用药物消毒处理后,以最快速度运出火化。与传染病接触人员要采取严格的卫生防护措施,使用车辆、工具用后均要消毒。

   (3)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动物尸体应用漂白粉或生石灰处理进行深埋。

    5.洪水退后的环境清理工作  洪水给村庄带来大量淤泥、污染阻留物等亟待清除,地面坑洼也须填平夯实,环境卫生急需改善,防止蚊蝇鼠类隐藏或孳生。因此洪水退过后,要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在广泛进行健康教育的基础上,水淹地区的村庄和住户必须进行彻底的室内外环境清理,做到洪水退到哪里,环境清理就搞到哪里,消、杀、灭工作就跟到哪里。

    1)清理室内外环境:组织群众清理室内外环境、整修道路,排除积水,填平坑洼,清除垃圾杂物,铲除杂草,疏通沟渠,掏除水井内污泥,修复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掩埋禽畜尸体,进行消毒,消除水灾痕迹,控制疫情发生的危险因素,使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在短期内恢复到灾前水平。

    2)安全性检查和消毒:凡是水淹地区的住户,水退后首先由专人对原住房的质量进行安全性检查,确认其牢固性。然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整修家庭厕所,禽畜棚圈,全面清扫室内和院落,清除垃圾污物。必要时将房间的墙壁和地面进行消毒,(可用5000mg/L的有效氯喷雾或喷洒),对室内和临时居住点带回的日常生活用品可进行煮沸消毒或在日光下曝晒。衣服、被褥可用0.2%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然后用清水洗涤,待室内通风干燥、空气清新后方可搬入居住。

    3)防蝇防蚊:洪涝灾后,蚊蝇密度可大幅度上升,除做好环境治理外,应注意防蚊防蝇及采用药物杀灭;常用药物有1%-2%敌敌畏乳剂0.3%-0.5%敌百虫水剂或2.5%马拉硫磷乳剂直接喷洒或用压缩器喷雾等均可。

    4)灭鼠:由于洪涝灾害影响生态环境改变,鼠类数量从大面积上急剧减少,但在高地上集中,密度可增加数倍至数十倍,分布区缩小;且家、野鼠混居机会大增,也增加了鼠间病原体的交换;极易造成以鼠为传染源的流行性出血热及钩端螺旋体病等的发生和流行。因此做好洪涝地区的灭鼠工作,应该引起重视。灭鼠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①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提出对策;②综合治理,防灭结合;③确保安全,注意人畜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洪涝灾期人群活动范围小,临时聚居地人群密集,使用毒饵危险性大,因此,防鼠是治本措施,应从规划和整治环境入手,做到临时住处整齐、禽畜圈养有序,杂物堆放成行并尽可能离地,食品妥善保存,搞好环境卫生,铲除杂草。发现鼠情应翻动可能藏鼠的物品,及时消灭窜出老鼠,发现鼠洞立即堵塞。

    洪涝灾期的灭鼠方法:

    1)器械灭鼠:常用鼠夹鼠笼等,不能使用电子猫,更不能自拉电网捕鼠;此时鼠洞较浅,取水方便,可用水或泥浆灌鼠洞。

    2)毒饵灭鼠:当鼠密度很高,或人群受到鼠源疾病严重威胁时可使用毒饵灭鼠,常用的鼠药应为高效、安全抗凝血灭鼠剂,如0.025%敌鼠钠、0.0375%杀鼠迷、0.01%氯敌鼠、0.005%溴敌隆或大隆。如果情况紧急,必须使用急性药,应首选磷化锌,(0.5%-1%浓度)。在进行毒饵灭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灭鼠活动是一项繁复艰巨而群众性很强的工作,要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需要有专业技术人员作指导,向群众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严防人畜中毒事故发生,选好灭鼠时机,选好药物和诱饵,做到科学灭鼠。②加强鼠药管理,绝对不能使用毒鼠强、氟乙酰胺等禁药,不用未获国家登记的其他药物和集贸市场上私卖的毒饵。③由专业人员统一制备毒饵,一般每10平方米布放两堆,敌鼠钠和杀鼠迷每堆10g,氯敌鼠、溴敌隆等五克,磷化锌2克,晚上放,早晨收或用物品掩盖,晚上再暴露,有消耗处补充毒饵至原量,吃光处加倍。敌鼠钠、杀虫迷连放5晚,氯敌鼠、溴敌隆、大隆在第一和第四晚各投1次,磷化锌连投3晚。④确保人畜安全。不能用熟食配制毒饵,更不能用饼干或方便面。毒饵必须有警告色。投放点要有醒目标记,投饵工作由受过培训的灭鼠员担任,投毒饵后要及时搜寻死鼠,管好禽畜,保藏好食品,照看好小孩。投饵结束应将收集剩饵及死鼠焚烧或在适当地点深埋;卫生部门要做好中毒急救的准备。为避免鼠死后,离开鼠体的虫类叮咬,最好在灭鼠同时,在居住区喷洒杀虫剂。

    3)鼠情监测和灭鼠标准:在洪涝期间,洪涝地区可使用鼠夹法调查鼠密度,

    捕获率=(捕获鼠数÷放夹数)×100% 

    当捕获率超过10%时,即应组织开展灭鼠活动,也可根据鼠洞密度和群众反映,间接推测鼠情。

   (四)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品中毒发生

    灾害发生后,由于生存环境的骤变,生活条件的破坏,短时间内将会出现食物匮乏、粮食不足,及食品遭受污染、霉坏和变质等极易引起食物中毒,同时不洁食品还会传播痢疾、肝炎、霍乱、伤寒等肠道传染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对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威胁。

   1、洪涝灾区需要重点预防的食物中毒

    1)霉变粮食引起的霉菌毒素食物中毒:常由食用了霉变了大米或小麦引起,在南方尤其常见,也是灾区一般发生最多的食物中毒。病人常在食用霉变粮食后很快发病(数分钟-4小时)出现有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全力不适、乏力、发热等症状,多为水样便、无粘液、无脓血便和里急后重感,在停止食用霉变食后病情自动减轻,一般不会死亡。可采取对症治疗呕吐者给予补液。

    2)细菌性食物中毒:常由动物性食品(如肉、蛋类食品)和存放时间较长的熟食引起(如米饭、蔬菜)。主要是由于食用已死亡的畜禽肉和未冷藏的食品。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如腹泻、腹痛、恶心呕吐,有时有发热、头痛、潜伏期一般在3-12小时。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后需及时治疗,以对症治疗为主,补充体液和电解质,必要时给予抗 生素治疗。

    3)化学性食物中毒:一般为误食有毒物质引起,由于灾区环境的变化和临时居住的条件局限、农药、亚硝酸盐及其他工业用化学物质易被误食。发病快,一般潜伏期在数分钟-1小时内,死亡率较高,因此要及时对症治疗,包括停止食用毒物,及时进行催吐、洗胃、灌肠,使用特效解毒药等,如亚硝酸盐中毒给予美蓝,有机磷中毒采用阿托品和氯磷定、解磷定,砷中毒采用二巯基丙醇,如有条件应送医院抢救。

    4)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误食猪甲状腺、肾上腺和含毒的鱼类会引起有毒动物性中毒;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豆浆、扁豆或食用苦杏仁、发芽土豆、毒蘑菇会引起有毒植物性中毒。一般采取洗胃、急救和对症治疗。

    2、发生食物中毒的现场处理

    1)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及时做出诊断,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2)对中毒食物进行控制处理。封存、追回或停止食用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3、开展对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  如向灾区群众宣传能吃和不能吃的食品,如何正确加工食品等,使群众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4、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由于突发的洪涝灾害,破坏了正常工作程序,监督管理体系也遭到了冲击。如食品质量下降,合格率低,街头食品卫生失控等,因此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尤为重要,要做到:

   (1)不准在市场销售切开的水果和直接食用冷荤菜。

   (2)不准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

   (3)严格审批新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不得雇用未经体格检查的厨师加工食品

   (4)所使用的有毒化学物应集中统一存放,作明显标志并由专人保管,避免误食。
 
   (5)集体用餐单位应优先配备清洁用水,洗涤消毒设备以及食品加热和冷藏设备。

   (6)加强灾后集贸市场管理,禁止流动摊贩售卖非包装熟食品,尤其是散装熟肉和水产品。

   (7)水淹过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做好食品设备、容器、环境的清洁消毒后,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后开业,并加强对其食品原料的监督、防止食品污染和使用发霉变质原料。

   (五)做好血吸虫防治工作

    我省沿江地区是血吸虫流行区,在洪涝灾期极易发生急性血吸虫感染及暴发流行,应加强防治。

    1、水灾期间血吸虫病流行特点

    1)发病人群集中:在水灾期间,血吸虫感染和急性感染人群主要集中在非疫区人群和没有血吸虫病史的当地人群,尤其青少年是高危人群。

    2)感染场所集中:水灾期间容易发生血吸虫病感染的主要地点是居民点附近的一些钉螺密度较高,人畜活动频繁及污染较重的湖滩与草洲地区。

    3)感染季节:湖沼地区血吸虫病感染集中在4-10月,有两个感染高峰,一为5-6月,另一为9-10月。

    4)感染方式:在洪水期间捕鱼。捞虾是主要接触疫水的方式。居民居住在圩堤上,被洪水所包围,生活用水及游泳等接触疫水方式感染血吸虫病也非常可能。此外,防洪抢险人群发病率也很高。

    5)水位与感染的关系:当洪水淹没江滩易感地带0.5米至1米水深时,钉螺大量释放尾蚴,人畜此时下水感染机会极高。

    2、急性血吸虫病的症状

    1)潜伏期:80%以上在30-60天,平均40天,潜伏期长短和感染严重程度有关。

    2)发热:典型者午后体温骤升,午夜大汗热退。热退后自我感觉良好,反复感染的病例可表现为不规则弛张型低热。

    3)过敏反应:寻麻疹、神经血管性水肿、淋巴结肿大、出血性紫癜、支气管哮喘等均可能发生,但发生率不高。血象检查嗜酸性粒细胞比数通常高于30%。

    4)消化系统症状:发热期间,多伴有食欲减退。腹部不适。轻微腹痛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腹泻次数一般每日3-5次,大便初为水样,后则出现脓、血、粘液等。

    5)肝脾肿大:绝大多数患者有肝脾肿大,一般左右两叶都肿大,并伴有压痛。

    6)呼吸道症状:约半数以上病例有轻度咳嗽,多为干咳;有时肺部可听到干啰音或少量湿啰音。

    3、诊断

    1)疫水接触史:发病前数周有疫水接触史。

    2)症状和体征:畏寒、发热、多汗、肝肿大为急性血吸虫病的主要特征,常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腹胀、腹泻等,重者可出现腹水和肝功能损害。

    3)粪检和血象:粪便查出血吸虫卵是确诊的依据,白细胞总数(>10×10^9(注:10的9次幂)/L)及嗜酸性粒细胞(占10%-30%)明显增多,有辅助诊断价值,如症状典型,粪检阴性者,可用血清学检查,强阳性者可按急性血吸虫病治疗,常用的血清学方法有:IHA、EL1SA、C0PT。

    4、急性血吸虫病的治疗

    1)加强护理,早期卧床休息。

    2)支持治疗:口服维生素类药物,如维生素B、C等。

    3)补充液体:有明显腹泻及消化系统症状的患者,可考虑补充水,盐及能量物质。

    4)病原治疗:轻型及体温在39℃以下,一般情况较好的中型患者,可尽早进行病原治疗。对病情较重的中型或重型患者,先用支持疗法,治疗合并症,改善肌体状况,再择时作病原治疗。药物以吡喹酮为首选,一般可采用120mg/kg总量的六日疗法,其中二分之一的剂量在第一日或第二日分服完,其余二分之一在第三至六日内服完。

    5、控制急性血吸虫病暴发流行的措施  控制急性血吸虫病的重点人群。参加防洪抢险的解放军、武警官兵,特别是来自非疫区的官兵,缺乏对血吸虫病的免疫力,极易感染,感染后的症状也较重;参加防洪的干部、学生和群众;长时间接触疫水的居民。

    控制急性血吸虫病暴发、流行的措施分两个阶段:

    1)防洪抢险期间:这期间洪水很大,灭螺不仅效果差,而且代价太大,个人防护也难以进行,应以吡喹酮早期治疗为主要措施。

   (1)对参加防洪抢险的居民,在接触疫水4-5周,以40mg/kg体重的吡喹酮一次口服,如服药后仍继续参加防洪抢险,则应在第一次服药后4-5周,再以同样剂量的吡喹酮治疗一次。

   (2)对参加防洪抢险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应登记造册,在返回驻地后4-5周,以吡喹酮60mg/kg体重二日疗法治疗。也可采取血清学方法检查,如用IHA,COPT、EL1SA法筛查,阳性者予以治疗。

   (3)对疫区的灾民可在洪水发生的4-5周,以吡喹酮40mg/kg体重口服治疗一次。

   (4)安全用水。对防洪抢险第一线和灾民临时居住地的饮用水,每50kg饮用水加漂白粉精0.5g或漂白粉1g进行处理,30分钟后饮用。

   (5)对防洪抢险第一线和灾民临时居住地附近有钉螺分布的小水域和滩地,可用氯硝柳胺进行处理,杀灭尾蚴和钉螺;喷洒剂量为2-3克/平方米,浸杀剂量为2-3克/立方米水体。

    2)灾后生产自救期间:灾后控制血吸虫病的主要措施是健康教育,重点环境灭螺和血吸虫病早期治疗。

   (1)健康教育:对群众特别是学龄儿童,开展健康教育、不到有螺水域游泳、戏水、捕鱼捞虾,在易感地带应树立警示牌。

   (2)在初步调查螺情的基础上,对居民生活和生产区的易感地带,以氯硝柳胺灭螺、灭蚴,喷洒剂量为2-3克/平方米。浸杀剂量为2-3克/立方米水体。也可使用五氯酚钠,喷洒剂量为10克/平方米,浸杀剂量为10克/立方米;水线喷洒灭蚴,氯硝柳胺剂量为1克/平方米,也可使用五氯酚钠为5克/平方米(平方米指水面面积)。

   (3)早期治疗 因生产自救,居民接触疫水频繁,感染机会增多,为减少和控制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应在10月底至11月中,对反复接触疫水的重点人群以40mg/kg体重的吡喹酮普治。对非重点人群,可用血清学方法筛查,阳性者予以治疗。

   (4)对牛、猪等主要家畜,应在年底之前,进行一次吡喹酮普治(黄牛30mg/kg,水牛25mg/kg,猪、羊等20mg/kg,体重),以减少家畜传染源对环境的污染。

   (六)防止化学品危害

    农药厂、化肥厂、化工厂等化学品在生产、贮存、经营使用不当可严重污染环境,造成人类的生命安全;在洪涝灾期由于洪水上涨淹没了化学品生产场所、仓库、有害废物堆放点等,使有毒有害物质流失污染水体,往往可引起中毒事件发生;或因化学物品处理不当造成爆炸事故等。为防止化学品危害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易发生洪涝灾害地区,化工、农药、化肥等化学品工厂及仓库的建设应选择地势较高地区不易受洪水淹没;周围设坚固不漏水围堤,以利于洪水及内涝时堵门防洪排涝。

   (2)多种存放化学品仓库,在洪水到来前应及时将有毒有害化学品转移到洪水淹不到的安全地区。如系易燃易爆化学品,还应考虑运离居民区。

   (3)多种盛装在高压容器内的化学品,如氯、氨、液化石油气等在转移时,应轻装轻卸,勿受震动,远离火种,不要直接曝晒在日光下,以免引起爆炸。

   (4)如在水中发现漂浮不明情况的桶、罐、瓶等切勿在水中打开或打碎,应及时派有经验的人员打捞上来;如系剧毒化学品应转移到安全地带。如发现有污染水源时,首先要控制污染源,制止继续外逸,并及时处理。

   (5)在被化学品污染的地区,要及时将附近居民或灾民转移疏散到上风向,不受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如毒气扩散很快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因此如附近有房屋要立即躲入室内,紧闭门窗并尽快堵住与外界明显相通的多缝隙,待毒气消散后再打开门窗通风。

   (6)毒气污染的地面,可用沙土、煤渣、草垫等覆盖,也可挖一定深度的土坑埋掉染毒表土和被污染的物品。
   
   (七)做好妇幼卫生保健

    洪涝灾期由于环境恶化,生活条件低劣、妇女儿童极易受到侵害而致病,不仅带来身体上的痛苦,对儿童的生长发育,妇女的生理生育都有很大影响,必须加强保护。

    1.洪涝灾害对妇女疾病影响  根据安徽省灾后部分地区调查表明妇科病发病率较往年有所上升,其中滴虫性阴道炎占10.5%,宫劲炎占37.4%,附件炎及盆腔炎占8.2%,说明洪涝灾期妇科病发生较多。其主要原因:

   (1)受污水浸泡后细菌沿生殖器粘膜上行蔓延,从外阴、阴道、子宫、输卵管、卵巢及腹腔,可局部也可全身发病,如外阴炎、前庭大腺炎、宫劲炎、盆腔炎等。

   (2)由于灾期饮用水困难,不能保证妇女用水卫生,外阴处于不洁状态;也不能经常换洗内衣,饮用盆具又不清洁;长期阴雨气候有利白色念珠菌孳生,易引起霉菌感染。

   (3)劳累和忧伤心理因素引起妇科疾病,如月经周期失调或经血过多,孕期可流产等。

    2.妇女卫生保健
 
   (1)月经期保健:在经期要注意卫生,使用消毒纸和干净卫生垫,勤换内衣,每日清洗外阴以防感染,注意休息,避免重体力劳动和下水作业,如下身已受污水浸泡,可服用抗生素预防;如出现小腹坠痛、腰痛,全身发热或阴道分泌物有异臭时,要及时检查治疗。
 
   (2)孕期保健:应在洪水到来之前将孕妇及时安全转移到卫生条件较好地区,要在医院待产;早孕或晚孕的孕妇都应避免参加重体力劳动,下身不能受到污染,以免引起子宫炎、外伤等造成流产或早产。对临产孕妇要进行严密监护及助产,防止出现难产。在洪涝灾期要把孕妇作为重点保护,转移、抢救的对象。

    3.儿童卫生保健

   (1)婴儿卫生保健:婴儿出生注意居室卫生条件,保证婴儿处在空气新鲜,流通、温度适宜的居室里,夏天防止中暑,冬天注意保暖;清洁护理脐部,防止感染;由于婴儿皮肤娇嫩易感染发生脓疱疮,要保持皮肤清洁卫生。为使婴儿得到充足母乳喂养,首先要保证母亲的饮食,在分配救灾物品时要予以保证和优先。

   (2)儿童卫生保健:由于儿童正处在生长发育最旺盛期间,因此在支援救灾物资时要考虑补充一些有利于儿童生长发育的食品和蔬菜、蛋白质类物品或补充维生素类药品,减少营养缺乏病发生;还应特别注意乙型脑炎、流脑、麻疹、疟疾、流感、肺炎、腹泻等传染病和感染性病的预防和治疗,积极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如做好预防接种,预防服药、早期发现病人、及时隔离治疗等,保证儿童身体健康。

   (八)健康教育

    洪涝灾害后与有生态环境破坏,生活条件恶化,人群抵抗里普遍下降,极其容易罹患疾病,甚至疫病流行;同时由于灾情打击,也导致一些心理精神障碍如忧郁、悲观、失望等消极情绪出现;因此在灾区开展健康教育,不但使灾民掌握饮用水消毒、环境卫生清理、食品卫生、灭鼠灭蝇、预防服药等方法并付诸于行为中,以保护灾区人民身体健康。同时通过健康教育宣传,鼓励灾民,树立对待灾害的正确态度,稳定灾民心理状态,以积极、进取、坚强、乐观的态度战胜灾害,重建家园;并起到破除迷信,安定社会的作用。

    1.灾区健康教育特点

   (1)要强调实用性,可操作性,使灾民便于掌握,有利行为改善。如用明矾净化饮用水,一般每担水加20克,但灾民不理解20克是多少,不便操作,如果改用每担加入如花生米大小一粒,可操作性就强了,群众易于接受,改善行为的可能性也相应增大。

   (2)要突出重点,趋重避轻,不搞全面教育。洪涝灾区卫生问题很多,特别是灾害初期,灾民对突如其来的灾害感到手足无措,在心理上和生活等方面一下子难以适应,故此时如抓不住重点,其结果使受教育者不仅不接受,甚至会把教育者赶走。

    2.灾区健康教育内容:应根据灾情、气象、疾病、卫生服务等因素的变化和灾民对健康教育需求层次的变化,进行教育。包括:

   (1)可能引起疾病流行而危及灾民健康和生命的各种客观因素的认识。

   (2)个人在洪涝灾害期间救灾防病中的地位、义务与职责。

   (3)洪涝灾区常见疾病的发病原因、传播途径和自我保护的办法。

   (4)重建家园的卫生学要求及其他。

    3.灾区健康教育的方式方法。健康教育内容能否得到恰如其分的表现和迅速传播而发挥效应,与所选择的方式方法有重要关系。主要方式有:

    1)语言教育:如开会宣讲、咨询、交谈、上卫生课、广播、电视讲话等,这类方式使用简便,且多数可以面对面反馈信息。

    2)文字教育:如卫生标语、横幅、传单、卫生黑板报、墙报、卫生科普读物、卫生报刊或各种综合性报刊中的卫生栏目,可使读者仔细阅读思考,易保存、翻阅。

    3)形象教育:如卫生宣传画、卫生图片、影展、幻灯片、卫生漫画、卫生连环画等,能使读者一目了然,印象深刻。

    4)卫生影视和卫生文艺:包括电影、电视片、记录片以及卫生曲艺、戏剧、演唱、诗歌等,为群众喜闻乐见。所谓健康教育的方法,最基本的就是如何将复杂的、深奥的、抽象的道理(医学术语)等,变成通俗的、群众能听懂、看懂、能理解和用得上的语言、文字、图像等形式,简明地向受教育者进行表达、传播,并为之接受。

    4.洪涝灾区健康教育传播效果评价。    评价健康教育效果,可通过随机抽样法,按以下指标计算:

    覆盖率%=接受健康教育覆盖人数 / 被调查人数×100%

    普及绿%=普及卫生知识人数 / 被调查人数×100%

    卫生行为形成率%=形成卫生行为人数 /  被调查人数×100%

    为了评价洪涝灾害地区健康教育开展效果,1998年我们对安徽省遭受灾害最严重地区随机抽取一个自然村,运用调查问卷,入户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行为进行观察,结果:该村健康驾御覆盖率达到92.8%;群众对洪涝灾害常见病知晓率分别为血吸虫(96.34%)、腹泻(80.49%)、出血热(67.48%)、感冒(67.08%)、红眼病(31.71%);饮用水消毒率75.61%;垃圾及时清理率80.49%;剩饭菜有防蝇设施的为87.81%。群众最喜欢的健康教育传播方式是卫生人员入户口头传播(63.41%)其次是电视(34.15%)、传单(21.95%)、报纸(12.19%)。由于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知识和技能的传播深入到户,及时到位,因此在当年洪涝灾害期间肠道传染病和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较往年下降,基本达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