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口岸自8月实行果蔬出口直通放行制度至19日,已有6批162.78吨、货值7.04万美元的果蔬以直通放行的方式输往俄罗斯,为企业节省成本约5000美元。
直通放行的出口货物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货物滞留时间减少,通关效率得以大幅提高,平均减少40%的通关时间,为优质果蔬保鲜提供先决条件,较大幅度降低了口岸通关成本。为了使直通放行制度最大程度上惠及企业,东宁检验检疫局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问企于需。
出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无需在口岸二次申报,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在报检时可自愿选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方式或原放行方式。国家质检总局按照低风险、可控制原则,统一制定可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