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8月27日讯 8月中旬,经企业申请,各市、县(区)林业局监测和初审推荐,在征求有关部门、林业专业协会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江西省林业龙头企业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江西省林业厅决定授予省内353家林业企业“江西省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称号,有效期两年。
2013年,353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产值达到260亿元,占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12.8%,其中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56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已成为江西省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主体,是促进全省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带动力量。(严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