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正在通过立法手段优化农村能源消费结构,在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的《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中提出,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力度,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近年来,我国农村能源及用电量不断增加,但能源利用效率仍然不高。相关统计显示,我国农村能源结构消费结构中,煤炭、电力和秸秆的比重超过了85%,而沼气、煤气和太阳能等的比重不足15%。
在即将施行的《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中,甘肃省提出将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农村地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同时鼓励引进外资及社会资金开发利用农村能源,研发和提供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
据了解,甘肃省鼓励开发利用的农村能源技术和产品,包括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净化、高效低排节能炉、太阳能热水采暖、地热能风能和能源作物的种植利用等多个方面。
为此,甘肃省将提供多项优惠和支持。其中,县级以上政府将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能源建设发展,并逐年增加。农民购买太阳能热水器和其他高效低排节能炉具时,将享受优惠措施。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秸秆等原料制取沼气并向农村居民集中供气的企业和单位,除了减免相关费用外,还将对产品给予补贴。
另外,甘肃省还将建立农村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开展农村能源碳排放交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