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22日讯 7月11日,山西省林业厅在太原组织召开了山西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方案(含《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评审会,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林业厅及厅资源处、计资处、规划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听取了省规划院关于清查方案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森林资源清查是《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果可反映全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是制订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的重要依据;山西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方案目标明确,机构健全,安排合理,保障有力,符合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切合山西实际,技术路线清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行性。
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方案评审,并建议省规划院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国家林业局。(山西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