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林业厅获悉,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审议批复了《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首次实现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一张图。过去,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都是大兴安岭、龙江森工和地方林业各自为政,单独向国家申报。而本次规划编制的范围包括大兴安岭林区、龙江森工集团以及黑龙江省地方林业。黑龙江省林业厅所属地方林业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龙江森工集团对规划文本进行了单独编制,由省林业厅代表省政府进行了汇总,形成黑龙江省的统一规划。规划包括黑龙江省13个地(市)以及省农垦总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龙江森工集团等行业部门。以2009年为基准年,2020年为目标年。到2020年,黑龙江省规划目标是,森林保有量由现在的2097.7万公顷增加到2150.3万公顷以上,增加52.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46.14%提高到47.30 %,提高1.16个百分点;林地生产力由现在的74.1立方米每公顷,提高到86.4立方米每公顷,提高了16.6%。
国家确定的黑龙江省占用征收林地2010-2020年10年定额指标为39078公顷。为此,黑龙江省将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流失数量。通过生态自我修复和加大对荒漠化、沙化(碱化)土地、工矿废弃地、侵蚀沟、生态重要区域的治理,有效实现林地征占用和补充的动态平衡。采取退耕还林、三北工程造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带动,鼓励个人、集体和行业部门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林业工程建设,加快宜林地造林绿化,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治理,积极恢复森林植被,增加森林面积。平原、半平原区,要通过造林绿化,切实达到平原绿化标准。坚持科学经营森林,建立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施森林质量工程、木本粮油工程和名特优果品工程建设,深挖林地增产增收潜力,大幅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收益,构建稳定、和谐、可持续的林产品投入机制和产出体系。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在分区、分类、分级、分等基础上,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创新管理体系,完善用途管制、定额使用、分级保护、差别管理等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管理机制,提高林地保护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实施和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