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日产日清,每户配套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备,道路建设排水、路灯等设施,逐步推行厕所水冲化……
日前从省政府获悉,近日下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辽宁省将继续治理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改造房、水、路等设施,提升绿化、亮化、生态化等水平。
从今年开始,辽宁省实施“百千万宜居乡村创建工程”,到2017年,全省创建100个“宜居示范乡”、1000个“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10000个“宜居达标村”,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宜居乡村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
据介绍,辽宁省将在环境、设施等方面采取多项举措,使乡村的整体环境更好。比如,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施道路改造,乡镇政府所在地将完善道路网,道路全部实现硬化;饮水方面,将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善供水设施;实施厕所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厕所进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