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19日讯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专员办根据内蒙地域狭长和气候变化特点,在2月下旬至3月上旬、4月下旬至5月中旬两个阶段,先后对内蒙大兴安岭林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审阅资料、现地核查等方式,深入到鸟类迁徙通道、停歇地、监测站、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救助站、林政检查站、野生动物驯养场所、花鸟集贸市场、餐馆、经营野生动物制品商店等,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对国家林业局2013年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及行业整顿的紧急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积极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切实做好春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监督检查,深入了解了各内蒙古自治区各地林业部门落实国家林业局专项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情况,听取了各单位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好的意见和建议。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有关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鸟类及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建设投入力度,改变设施、装备、手段落后的局面,不断推进内蒙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上新台阶。(内蒙古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