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涛 李国辉 报道
本报昌邑讯 首届“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典范县镇”推介评选活动近日在北京揭晓,昌邑市被评为“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典范县”。
首届“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典范县(镇)”推介评选活动由全国新农村建设中心、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论坛组委会共同发起,历时半年多,旨在推广新农村建设新做法、好经验。
近年来,昌邑市以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为契机,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倡树文明风尚,深入实施以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的村容村貌集中整治,以“爱德、诚德、孝德、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工程”,以孝老爱亲、文明礼仪、就业创业为重点内容的“新农村(社区)新生活”农村妇女培训和文化惠民“四项工程”,加快推动“乡村文明行动”向高质提升、向纵深拓展,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水平,先后荣获“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城市”、“中国北方林木养生名城”、首批“乡村文明行动省级示范市”、“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市”等称号。截至目前,这个市共完成成片造林38.4万亩,绿化苗木面积达11.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6.8%;创建全国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村镇、社区16个,6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