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7日召开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规定》)将于6月1日起实施。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春田、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等解读了《监管规定》。
李春田介绍说,山东作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大省、质量安全始终是该省农业的生命线。目前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虽然稳步提高,但仍存在认识不到位、基层监管力量弱、农业投入品监管难、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制定出台了《监管规定》,该规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划分、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和检测体系、规范农药经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
李春田表示,《监管规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城府职责和监管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推行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加快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等作出规定;对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剧毒、高毒农药和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作出规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作出规定,同时还对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介绍,山东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在不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步伐不断加快。到去年底,全省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280个,绿色食品2605个,有机食品87个,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28个,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据悉,下一步,山东省农业系统将以贯彻落实《监管规定》为契机,依法履行好部门职责,坚持做到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