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5月27日电(记者石志勇)陕西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并在2015年以前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据了解,5月26日召开的陕西省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按照规划,2015年以前,陕西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西安市以外其他设区市市辖区的落户限制。2020年之前,通过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条件,逐步解决符合条件转移人口落户西安,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
为了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顺利推进,陕西省将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参与的转移人口市民化分担机制,预计到2020年全省将转移6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到2020年,将累计转移人口10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