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给基本草原划出保护“红线”。日前,从省畜牧兽医局获悉,目前,全省已划定基本草原700万亩,占全省确权草原面积的40%,其中彰武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北票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建平县5个国家半牧县(市)全部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阜新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全市划定基本草原面积273.33万亩。
2013年,省政府在全省启动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通过设立一条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的“红线”,将需要特殊保护的基本草原固定下来、保护起来。省内共有七类草原被划定为基本草原,包括重要放牧场,割草地,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
基本草原划定将对有效保护辽宁省草地资源、加快生态省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预计2015年底,全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