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从2014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上传来利好消息,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期只增不减。与此同时,我省将通过改革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购置实行累加补贴等途径,让农民购买农机得到更多补贴。
探索跨年度补贴制度
“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再补给农机经销商,而是直接打到农民卡(折)上。”省财政厅副厅长张中亮在会上说。
2013年,我省积极探索补贴资金兑付新方式,选择郑州、开封、新乡、焦作、济源、三门峡6个市,开展“全价购机、直补到卡”的试点工作。今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政策。
此外,从今年开始,我省探索实行跨年度补贴制度。对于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县级农机补贴资金如有年度结余,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下年度可继续滚动使用。
合作社首次列入补贴对象
今年,我省第一次明确将农民合作社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省农机局局长张开伦介绍,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等给予优先补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发展。
为防止挂牌农民合作社与民争利、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农民合作社购置农机补贴资金必须打入合作社账户,而不能打到合作社法人代表或理事长等合作社管理人员个人账户。
两种农机购置累加补贴
据悉,今年我省将实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购置累加补贴。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累加补贴按《河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对象执行。农用航空器的补贴对象为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浚县、滑县、原阳、长葛、舞阳、西平6个高标准粮田建设提升县(市)率先推进农用航空器发展。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敞开补贴,不作数量限制;农用航空器补贴机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全省控制在300架左右。对补贴对象在4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实施20%的省级累加补贴。农用航空器,按载重药量5~9公斤、10~34公斤,分别实施10%和20%的省级累加补贴,35公斤以上机型由省级财政补贴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