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农专社服务体系不健全、扶持资金规模小且分散以及运作不规范等问题,省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领办或创办合作社、搭建产品营销平台等方式,建立起依法管理的指导服务体系;以示范社为重点扶持对象,增强财政扶持的针对性,提高财政资金的扶持效果;探索建立合作社风险保障机制,按每年实现盈余的一定比例计提风险金,用于合作社及其成员遭受灾害恢复生产。2013年,全省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3.56万个,比上年增长30.7%;入社成员249万户,带动农户544万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3.1%和26.7%;专业联合社和专业联合会分别达到151个和41个,合作社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我省将选择10家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探索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管理办法和监管措施,拓展资金互助功能。同时选择5家左右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开展试点,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留住农村资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