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牧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甘肃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对岷漳地震中受灾的地区补贴比例可提高至50%执行。
该方案提出,今年农机补贴政策仍然覆盖全省所有农牧业市县(场),并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岷县漳县地震受灾严重地区适当倾斜。在补贴机具范围上,我省自行增加5个品目,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机分别补贴。今年的补贴范围包含12大类39个小类,达到了118个品目机具;同时,对去年因地震受灾严重的岷县、漳县、临洮县、渭源县、陇西县、临潭县、卓尼县、迭部县、舟曲县、宕昌县、礼县、康乐县、武山县等13个县,补贴比例可提高至50%执行。
该方案提出,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并且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对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在兑付方式上,今年全省严格按照“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标准执行。
针对往年在农机购置补贴中出现的“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各种违纪违法问题,该方案明确规定了审查、公示、监管、惩治等各个环节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