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伟林)黑龙江省近日启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通过公开招聘,每年向农村乡镇卫生院补充1000名医务人员,用3年时间引进3000名统招本、专科学历医学毕业生,每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招聘1人,每人在乡镇卫生院服务3年。
聘用人员作为政府雇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所属的县卫生局签订为期3年的服务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特聘岗位津贴,工资与特聘岗位津贴由省财政统一拨付,同时依法享受当地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解决。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