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林业厅下达了2014年全省皆伐面积限额124万亩,相当于2010年全省实际审批皆伐面积,与2013年皆伐面积限额相比有较大幅度放宽。此限额包括主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等各采伐类型中采用皆伐方式的采伐面积。省林业厅要求各设区市在2月28日前,将除预留10%用于年底调剂外的其余皆伐面积限额分别分解下达到县。各县级要科学测算,预留适当的皆伐面积限额,用于解决危险性森林病虫害除治和森林火灾等灾害及占用征收林地采伐需要而进行的皆伐,其余限额应在3月31日前按森林资源等有关比例公平、公正分解到“集体林计”和单独编限单位。(福建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