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们打算再流转个5000亩,通过土地流转使企业现有生产规模不断地壮大。”在怀远县河溜镇罗新庄村,龙晨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房超在采访中说。从蔬菜加工向上游延伸,房超在罗新庄村流转了2000多亩土地用于种植蔬菜,实现销售额3000多万。
来自市农委的数字显示,过去的一年,蚌埠市以土地流转为抓手,着力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加快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中,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40万亩,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80万亩,流转率达40%以上,高于全省11个百分点,主要流向粮食、蔬菜、畜禽养殖、特色水产、花卉苗木等基地建设。
蚌埠市把培育规模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重要抓手,着力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种养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带动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示范作用强的各类经营主体,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营销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与扶持。去年,全市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60个、家庭农场152个;全市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849个,经营面积94万亩;20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达124个,经营面积57.3万亩,占三成以上。
政策红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有力带动着蚌埠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化水平,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了广阔空间。
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流转补贴,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支付土地租赁费用,并将县区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增规模经营进行奖补。不仅如此,蚌埠市还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000亩且经营期限10年以上的项目,在符合立项条件的前提下,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优先向土地流转示范区倾斜,整合项目资金,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眼下在蚌埠市,职业农民、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带动全市稳粮增收的“主力军”。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4年蚌埠市还将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增农机总动力5万千瓦,主要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力争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家庭农场100个,新增土地流转2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