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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打工族:别忽视应得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1日 08:00 | 进入三农论坛 | 来源:农民日报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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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对于商家而言,正是挣钱捞金的最佳机遇。哪一个商家都不情愿错过“节庆消费”这块大蛋糕。因此,纷纷加大招聘和留人的力度。有的在门口贴出招聘启事,有的派人到人才市场设摊,基本上都许以高薪。重奖之下必有勇夫。的确有一些农民朋友因此愿意留守城市,希望能够乘机赚上一把。

  但是,往往伴随而来的,是十余天内的高压劳动,甚至无劳动合同、无老保、无医保、无公积金、无加班费、无奖金等待遇。由于农民朋友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欠缺,往往意识不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本文将通过列举几类最常见的情形,希望能够给予打算在春节期间留在城市,继续为城市建设、为居民生活便利而工作的农民朋友们,一些提示和警醒:该是我们应得的权益,不要忽视和轻易放弃!

  春节短工期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案例:节前快递工作繁忙。刘某经人介绍来某快递公司帮忙。说定每天工资三百元,工作时间半个月。大年初一分送快件期间,不幸所骑电动三轮车因雪大、路滑,翻入路边深沟,刘某身受重伤。公司没给刘某上工伤保险,“以短期用工”、“工作时间短”,不但不给刘某申请工伤认定,同时拒绝承担其医疗费。

  点评:不管是短期工还是长期工,刘某服从公司的管理,按公司的指派劳动,用人单位公司与劳动者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刘某在劳动中所受到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者上岗时间长短没有关系。享受工伤、劳保待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这和单位给没给他上保险也没有直接的关系。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等规定,医疗费等工伤劳动保险应由用人单位负责。

  非因工患病,可享受医疗保险

  案例:王某来自农村,自家开过饭店。节前城市酒店年饭订餐热,春节期间他来酒店帮厨。说定每日从九点工作到凌晨二点,工作十五日,工资四千元。上工当天买菜、择菜、切菜、码盘,排菜、洗碗,从九点忙活到凌晨二点多,下班回出租屋,突然排尿困难,医生检查为输尿管结石,结石体积过大,碎石没有成功,医方给他动了手术。为此他因病住院,花去了住院手术等费用两万多元。因没入保险,所花费用只能自理。出院后他要求报销,酒店领导予以拒绝。

  点评:王某和酒店约定的工作时间大大超过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因此王某于酒店的劳动关系是一种全日制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酒店应当为他上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权利。以《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等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应缴不缴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强制征缴。用人单位不缴保险费,不影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应缴没缴医疗保险费前,员工因病符合《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由保险机构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人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医治时,其所需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核销。

  合同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案例:某销售公司节前招用工人搞促销,于某应聘。公司拿出了一份月薪金四千元包括加班费的合同,于某在上边签了字。事后天天加班,四点起床,五点出发,发传单送样品,签订单,中午不休息,晚上七点收工,收工回来还要算账、结帐,一天工作十五六个小时,比农忙还忙,且不再发加班费。他们实在无法忍受,可公司说合同有约定,这是在履行合同。

  点评:用人单位与工人可以约定薪金包括加班,但“加班”无论在时间上、报酬上都要受法律的规范,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能因为合同中约定“薪金包括加班费”,就无期限地让工人加班,还不付加班费。对此《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于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部分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在薪金之外另付报酬。具体应按如下方式计算:时薪=约定月工资÷(20.83×8小时)×36小时×150%或200%。计算中扣除加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计算。

  (作者均系黑龙江大庆林甸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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