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三农 > 三农新闻 >

“家庭农场”来了,我们准备好了么?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1日 09:32 | 进入三农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完整视频 完整视频
channelId 1 1 1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三农首页 栏目 致富 农产品 微博 导航

三农资讯

国内 | 国际 | 农经 | 人物 | 农村 | 曝光

致富殿堂

创业 | 技术 | 资讯 | 榜样 | 点睛 | 宝典

农产品交易

供求 | 产品 | 市场 | 行情 | 报价 | 批发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出现“家庭农场”概念。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的概念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以确认,绝对是个好讯号。因为这将有效节省和解放农村劳动力,能够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劳动力流动与转移,从而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步伐。

  但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决不是一件小事件,不可等闲视之。笔者认为,“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与发展,应本着循序渐进原则,不能盲目冒进。即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须有其前提或基础。首先,农村生产力要达到一定水平,确保多数农民可以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不然,任何一个农户,都会争着实施“家庭农场”,从而将“家庭农场”的优势抵消。其次,涉及“家庭农场”这一经营主体的经济风险规避问题,包括其能否获得有关农产品的对称信息,而不致谷贱伤农、菜贱伤农,有投入无回报。一言以蔽之,“家庭农场”必须可以成为一个独立自在的经营主体,没有生产经营上的任何风险,能够端上来自农业的“铁饭碗”,顺畅参与市场经济或商品经营。第三,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接纳,包括医疗、社保、子女教育等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关乎“三农”的文章,我们必须做好。否则,就会造成城乡割裂、城乡一体化畸形,所有关乎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愿景,都不过是一纸空文,使得经济社会的发展总是涉嫌对“三农”侵占与掠夺。

  给“三农”一个恰当的地位,本质上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也概莫能外。没有农民生活质量或幸福指数的普遍提升及其权益的有效保护,“家庭农场”绝难产生、存在并发展。

热词:

  • 家庭农场
  • 中央一号文件
  • 对称信息
  • 三农
  • 新型农业
  • 农村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