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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粮食面临阶段性结构性过剩、库存高企的形势下,深化产销合作是粮食行业解决库存不足的一条有效途径。浙江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充分发挥主销区的市场优势,主动与东北等粮食主产区开展全方位产销合作,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同时,也对缓解主产区粮食高库存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落实新增储备规模
储粮备荒是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的习惯。在京杭大运河最南端,至今依然屹立着一座“富义仓”,是杭州现存的唯一古粮仓。它与北京的南新仓并称为“天下粮仓”。
浙江是粮食主销区,也是粮食缺口大省,粮食年产量在150亿斤左右,每年粮食消费总量约420亿斤,粮食自给率只有36%,粮食对外依存度较高,是继广东之后的全国第二大缺粮省。积极落实地方粮食储备,确保区域粮食安全,对于浙江来说尤为重要。据了解,为了有效缓解粮食主产区库存压力,2014年,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城镇化率和市场调控需要等情况,重新测算了地方储备规模,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主销区的责任,增加地方储备500亿斤,其中浙江新增地方储备52.5亿斤。
浙江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增粮食储备任务重、时间紧,特别是储备仓容面临较大缺口。为了尽快落实国家下达的新增储备计划,他们加快省内储备粮库的新建和改扩建步伐,努力扩大有效仓容,提升粮食收储能力。记者来到被誉为“江南第一库”的浙江省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采访时,库区北部正在建设新仓库,在库区南部,上个世纪80年代建设的1万吨仓容的仓库正在等待拆除改建为高大平房仓。该储备库主任许金毛告诉记者,他们粮库现有8万吨仓容,要新建仓容3万吨。
浙江省还积极探索粮食主产区建立异地储备。2014年浙江省农发集团与新良集团所属粮库开展合作,在黑龙江实施20万吨省级储备粮异地收储,去年已落实5万吨储备。去年年初,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又在山东、河南等地开展了小麦异地代储。浙江的一些市、县也积极到粮食产区开展异地储备,已在江西、安徽、山东、河南等省份委托代储市、县储备粮13.16万吨。
目前,国家下达给浙江的先期新增储备任务已基本落实到位。为了调动地方落实新增储备的积极性,浙江创新粮食储备机制,储备管理与企业经营分开,储备管理费用全部由浙江各级财政负担,储备粮库不再承担经营任务。“由于没有储备粮轮换经营压力,我们可以一心一意管理好政府粮食储备,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俊说。
紧密联系产销区
为了更好地掌控粮源,尤其是市场供应紧张时能拿得到、调得进粮食,浙江近年来将粮库向主产区前移,鼓励销区企业到产区建设“产加销储”一体化的粮食综合体,建设省外战略性粮源基地。实现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从单一的粮食购销合作逐步走向粮食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全产业链合作。
走进浙江富义仓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车间,就能闻到淡淡的大米清香。公司副总经理管霞芳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在黑龙江尚志市投资1.5亿元建设了粮食收购、烘干、仓储和加工为一体的现代化稻米园区,年加工能力30万吨,目前项目已经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营。他们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在当地收购稻谷进行初加工,再运回浙江进行深加工。富义仓已经从一家纯粹的粮食加工企业发展成为集粮食产加销为一体的“粮商”。
粮食企业跨省重组,成为近年来粮食产销区合作的一种新形式。2015年2月,浙江农发集团出资2.25亿元人民币重组新良集团,重组后的新良集团更名为黑龙江绿色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农发集团占股60%、黑龙江国资委占股40%。浙江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毛利豪表示,他们将依托新成立的黑龙江绿农集团在东北建成具有300万亩规模、年产量达30亿斤的粮源基地,打造粮食“产加储运贸”产业链。
据了解,目前浙江已与13个粮食主产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在产区建立相对稳定的粮源基地近400万亩,初步建立了以江西、安徽为主的早稻基地,以河南、山东为主的小麦基地,以黑龙江为主的粳稻基地,建设省际间粮食储加销基地58个,仓容247万吨,其中大米、面粉等生产线52条,年加工能力达25万吨。
深化产销合作,要“走出去”,也要“引进来”。浙江省引进了中粮集团、万兴来等一批央企和产区粮商到省内设立粮食加工厂和营销网点,并在仓储设施建设、地方储备粮代储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鼓励和支持省外粮食经营大户到浙江粮食批发市场及物流中心落户,从事粮食经营。目前,已有安徽、黑龙江、江西等15个省份的347户经营户在浙江的17个粮食批发市场从事粮食经营,省外经营户的粮食交易量已占全省粮食批发市场成交量的四分之一左右。
构建长效合作机制
目前我国粮食产销区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紧密,而且粮食价格倒挂和运输成本居高不下,影响销区企业到产区购粮的积极性。这就需要建立粮食产销合作的长效机制,需要主销区和主产区通过一系列平衡的区域制度安排,确保粮食供应安全。
毛利豪认为,粮价倒挂是制约产销合作的最根本问题。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粮食价格支持政策的市场化改革,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支持,同时提高对种粮农民补贴水平。粮食物流不畅和运输成本给异地存储的粮食运回本地带来潜在风险。国家应该加大“北粮南运”物流通道建设,进一步改善物流条件,并开通东北地区至东南沿海地区的粮食运输绿色通道,加大对“北粮南运”的补贴力度。
对于粮食主销区来说,进行产销合作投入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投资,需要有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激励和引导,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产销合作的积极性。2010年以来,浙江出台了一系列调运东北地区新产粳稻(粳米)费用补贴政策。2015年,在国家取消“北粮南运”运费补贴后,浙江继续对省农发集团调运东北粳稻给予费用补贴,对超过基数部分给予100元/吨补贴。2015年,浙江省农发集团下属的省粮食集团、省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和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共调运东北粳稻(米)47万吨。
专家认为,作为粮食主销区的浙江,还迫切需要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省外粮食开发保障机制,要把粮食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投资粮食种植业的工商企业作为建设省外粮源基地的三大主体来扶持,充分调动其从事粮食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对在省外建立返销型粮食基地的浙江省企业、农户、合作社,通过与返销量挂钩,与省内相关主体享受同等的粮食生产直补政策。
对于粮食主产区来说,在积极引进主销区企业建立粮食基地的过程中,还需要在土地流转、建立合作社给予政策扶持。应该加大对主产区土地流转的协调力度,以便主销区企业能在主产区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种植基地;要鼓励主销区企业建立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以利于两头对接、开展合作。在加工补贴政策方面,对待销区企业与本地企业要一视同仁,不要贴上明显的地域标签,造成不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