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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政策“跟风”,多些精准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能活跃在市场上,而不是停留在文件里
日前走访一个农业大县,遇到件怪事。一个现代农业基地,办公室外竟挂了三块牌子:一块写着某某生态农业公司,一块是农民种植合作社,还有一块是家庭农场,到底谁在经营?几经询问,老板才吭哧吭哧说,其实都是一回事儿,自己流转1000亩地搞高效种植。为啥一个基地挂三块牌?她无奈地说,前些年地方扶持合作社,为争取项目,她拉了几户农民成立了合作社。去年政策又向家庭农场倾斜,她赶紧又去注册农场。至于公司,没有这块牌子贷款不好贷。
扶持政策朝三暮四,反映出地方农业产业化的路径困惑,到底该扶谁?实际上,各种新型主体都是市场的选择,各有所长、优势互补。家庭农场适度经营规模,是传统农户的升级版;合作社作为农民自主性组织,贯通产前、产中和产后,抱团发展;而农业企业融入现代要素,具备人才、技术和资金优势,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骨干力量。如果政策“跟风”“赶时髦”,一时一个调子,会让新型经营主体无所适从。
农业现代化离不开产业化。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了多年,但总体仍处于初级阶段,资金难、人才难等“老大难”还没解决,环境约束、成本上涨等新烦恼迎面而来,龙头企业少而不强,合作社大多质量不高,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应该反思,我们的扶持政策是否精准到位,有没有解决他们的现实需求,该从哪儿着力?
相对于普通农户,新型主体经营规模大,投资大,集约化水平较高,风险也大。他们不仅需要单纯的农技服务,更需要信息、市场、金融保险等多元化、专业化的综合性服务,尤其在起步阶段,最需要政策“扶上马、送一程”。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才能让新型主体真正“解渴”,轻装上阵。
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民。要转变政府职能,由原来的主导型、指挥型转向引导型、服务型。在经营行为上,尊重市场规律,生产什么、怎么生产、流通到哪里,让市场说了算。在带动模式上,尊重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自主选择,政府不搞拉郎配,扶持不包办。一句话,就是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平等宽松的发展环境。
稳定扶持政策。不管是哪种新型经营主体,政策都应该一视同仁。各地农村情况不同,适合哪些经营主体,应相信市场选择。政府要做的就是扫清障碍,做好服务,激发他们的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的一个原则是,扶持产业化为的是带富农民,不能变成单纯扶优扶强,把广大农民挤出产业化之外。
创新扶持方式。加强农业生产性服务补贴和保险补贴,帮助新型主体化解“成长中的烦恼”。在现行农业补贴政策基础上,加大对市场化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支持,引导其增强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更强的辐射带动功能。
创新联结机制。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实行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无论哪一种利益联结方式,要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新型主体经营能力和农民认识程度等因素。
多些雪中送炭,多些精准扶持,真正的农业产业化新型主体就能活跃在市场上,而不是停留在文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