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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今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农业部启动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明确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主要用于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近日,财政部、农业部和银监会联名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并联合召开视频会议,系统部署了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基本思路、目标、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标志着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正式启动。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服务“三农”决策部署的一次重大举措,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国内支持保护体系的一次重大政策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和重要支撑。当前,我国正值农业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尤其离不开金融支持。但由于种种原因,“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最大烦恼之一。从实践来看,由财政支持,建立政策性、独立的、专注于农业的信贷担保体系,是突破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解决农业融资难题的现实而有效的途径。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一项开创性事业,这有利于将财政与金融有机融合,市场机制调节和政府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增强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实现财政撬动金融支农资金;也有利于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市场意识、风险意识、信用意识,激发内生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农业产业上水平、财政投入高效率、金融支农可持续、农民最终得实惠。
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必须加快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创新投入机制,全力推进产业与财政金融有机融合,构建财政金融支农新格局;必须有大局意识,站在为现代农业建设和为农民服务的高度,加快组建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登见今日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