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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取得成功,当初菜农碍于面子上保险,如今追到公司买保险——
“对于广大种植蔬菜的农户来说,从原本不想投保,到现在追着我们强烈要求购买保险,这种思想观念上的变化充分说明,自治区政府研究力推的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非常成功。”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农业保险部总经理赵耀华说道,当下因为设施温棚蔬菜保险理赔已经结束,得到利好的菜农们,这两天都跑到公司来,希望能追加购买露地蔬菜的保险。
“我们合作社共有500亩地250个大棚,共花费8000元为50个大棚的西红柿买了保险。因5月、6月西红柿价格大幅下跌,保险公司给我们赔了35000元。”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镇北堡村村民朱国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现得有些尴尬——因为他当初购买保险,只是碍于上门推广的农牧部门同志的面子。
菜价大起大落犹如“过山车”
蔬菜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其价格变动影响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据我区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食品类价格在我区CPI中的权重为三分之一,蔬菜肉类价格约占食品类价格的三分之一。然而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特别是一些蔬菜价格大起大落,犹如过山车。
2011年到2013年,我区蔬菜价格出现快速上涨,自治区迅速开展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对蔬菜等农副产品实行限价限量销售,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消费者进行补贴。到2014年,我区蔬菜价格出现大幅下跌,菜农损失惨重。如何延伸价格调节基金的调控链条,不仅能在菜价高时对消费者进行补贴,又能在菜价低时对生产者进行补贴,成为我区亟需解决的问题。
借保险之力为菜农解忧
早在2013年,自治区物价局便着手开展了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的相关调研工作,并争取国家发改委将我区确定为全国五个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省区之一。
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作用的前提下,物价局会同保监部门确定有资质的保险经办机构参与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承保工作,并对其保险条款进行严格审核;会同财政部门运用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补贴80%的保费,参保的农民只承担20%的保费。
作为保险触发点的市场零售价或成本价由价格部门公布,当参保的蔬菜月平均地头销售价低于市场零售价或成本价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后,由投保人直接向承保机构报案,承保机构要及时派人核实险情,查勘定损并制定理赔方案。查勘定损结束后,3日内将核定结果通知投保人。对属于约定的保险责任的,在与投保人达成赔偿保险金额的协议后7日内,履行保险金额赔偿义务。保险赔款充分利用自治区政府直补农民“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减少环节,确保迅速、准确理赔,坚决杜绝理赔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
2014年,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在平罗县探索开展了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以3.84万元的价格调节基金撬动了48万余元的保险赔付,让因菜价下跌而利益受损的农民尝到了甜头。
保险为“菜贱”买单
2015年,我区决定在全区12个蔬菜生产重点市、县(区)的特色优势产业集中连片种植区推广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针对不同种植条件,确定我区本地生产且具有一定规模的西红柿、辣椒、芹菜、茄子等10个品种作为保险品种,兼顾了设施蔬菜和南部山区的露地冷凉蔬菜。
保险金额是以蔬菜种植的物化成本为基础的,这个成本参考了自治区物价局调查的前三年的蔬菜平均种植成本,具体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与投保农民协商确定。为了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平安保险公司将设施蔬菜的保险金额分为4000元、6000元和8000元三档;露地蔬菜从1000元到4000元不等,保险费率统一为10%。以投保8000元为例,保费为800元,其中价格调节基金承担80%即640元,农民承担20%即160元。人保财险公司确定的保险金额从3000元到15000元不等,保险费率设施蔬菜为8%,露地蔬菜为10%。两家保险公司提供了差异化的产品,同时也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有利于优化保险方案。
“菜贱”不再伤农
今年,我区设施蔬菜和露地蔬菜共有6800亩菜地在各保险公司投保。截至2015年6月底,平安保险首次承保的5400亩,涉及银川、石嘴山、吴忠、平罗、贺兰等5个市县的367家合作社和农户,保险总金额近2000万元,保费共计200万元,其中价调基金应承担160万元,农民自缴40万元。相比去年的试点,保险区域由1个增加到7个,保险面积由75亩增加到5400多亩,品种由1个品种增加到8个品种,保险金额规模由6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投保农户由一家合作社增加到367家。
按照平安保险公司的最新数据,5月份和6月份设施西红柿北环市场批发价出现不同程度下跌,据初步预计,保险赔付金额近8万元,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根据政府的工作安排,下半年我们还将继续扩大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的推广范围,切实保障菜农利益。”赵耀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