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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长达数月的奔波后,四川省崇州市济协王敏土地股份合作社踩着大春生产的尾巴,将旋耕机直接开进萝卜薹一人多高的地里,把萝卜就地粉碎还了田。“来不及收了,再晚大春一季损失又大了。”合作社社长王敏无奈叹气。
原本早就该收获上市的大白萝卜,为何却只能任其烂在地里?这背后牵扯着一场涉及300余农户、损失金额达百万元的真假萝卜种子纠纷。
与试种品种相同萝卜个头相差近一倍
今年27岁的崇州人王敏在5年前跟着蒲江县西崃镇敦厚社区的杨光军入行种地,每年小春在临近的蒲江、简阳等地租种一季萝卜,规模从几十亩逐渐增加到几百亩。去年,在崇州市济协乡政府领导的劝说下,王敏、杨光军等几个萝卜种植大户牵头,成立了“崇州市济协王敏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村民以土地入股,当年吸引了320多农户参加,面积达到420多亩。
2014年大春收获后,合作社理事会开会商量小春生产事宜,大家一致同意种上由北京百幕田种苗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王敏告诉记者,去年自己听熟人推荐试种了40多亩,虽然种子价格比市场一般品种要高出不少,但种出来很满意。“萝卜长、白,商品性很好,亩产达到了2万斤左右,出售价格也高。”王敏说。
由于成都没有经销商销售此种萝卜品种,合作社的股东杨光军等专程跑去重庆潼南县,从经销商王元华处以80元每罐的价格买回800罐种子。另外,蒲江光兵专业合作社的杨光兵听哥哥杨光军介绍后,也买了200罐种子。
“种子的品种名称、包装与之前试种的萝卜种子一样,而且又是从有资质的经销商处购买,手里还有正规发票,想着应该错不了。”王敏回忆说,2014年9~10月便陆续种下300余亩。
根据以往试种经验和种子罐装标示,萝卜从播种到采收只要55~60天。但到了收获季节,王敏却发现个头不够,再等一星期,还不行,又等一个月,仍不见长。
与此同时,杨光兵在位于四川邛崃市同录村的地块里,也发现“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十分短小。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距300米的黄建云的地里(黄建云是蒲江寿安镇人,在邛崃牟礼镇龙凼村租地种萝卜),同样的“抗病博士春光A型”却卖相极佳,普遍长度在30厘米以上,而自己地里的却只有10多厘米。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了搞清缘由,王敏和杨光军商量后,用剩下的种子在年前又种了60多亩,精心管理,但结果还是一样。
品相差出售难协商不成萝卜烂地头
“这几年市场青睐长形萝卜,萝卜长度达不到30厘米,基本没人买。”王敏告诉记者,他挨个给广州、北京的老客户打电话,央求他们卖卖试试。广州客户帮忙来拉了两车,但第一车连运费都没卖到,第二车装卸工人七、八千元的工资都付不起。
前一年试种效果很好的种子,为何今年却变了样?“莫非是种子出了问题?”王敏向崇州市农业局求助,并联系了种子经销商王元华。
当地农业局和派出所主持了多次调解协商,但都不顺利。经销商王元华坚称种子没有问题,萝卜短小是由于合作社种植不当,过分密植造成的。在调解调查过程中,种子生产商北京百幕田种苗公司两度来人,但也坚称“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质量合格。
“本想着把这些不能鲜销的萝卜低价卖给泡菜厂,多少能挽回些损失,但经销商对已经收获的地块面积不认账,为了保存证据,也就不敢处理了。”王敏告诉记者。
几个月下来,萝卜枝叶已经长到一人多高,地里的萝卜也已经腐烂。“若按当期市场价格测算,保守估计合作社盈利可达百万元。”王敏告诉记者,春节前后,萝卜市场红火,一市斤能卖到一块多。“好不容易遇到了牛市,本以为能给社员们发个大红包,结果40多万元的种子、地租、肥料等成本投入打了水漂,直到现在连工资都发不起。”王敏想起十分懊恼。
主管部门判定种子为假生产厂商不服
疑心种子不对后,王敏根据剩下的种子包装罐上的植物产地检疫证上的编号进行查询,发现该批种子申报时并无品种名称,且繁殖面积只有一亩,产量只有50公斤,只够包装1000罐,而实际市场销售的远不止1000罐。
为了让经销商和种子公司心服口服,两家合作社都向当地种子站提出了田间鉴定申请。3月26日,来自植保、气象、土壤、肥料等方面的5位权威专家组成鉴定小组,经过田间鉴定后一致认为:“两家合作社从王元华处购买的“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种子田间种植后的性状表现一致,但与包装罐所标识的性状不一致,与黄建云所种植的同品种名称同包装的“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种子种植的性状表现不一致。”
日前,崇州市农发局和邛崃市农林局分别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应合作社请求出具了《关于“崇州市济协王敏土地股份合作社”种植的标称北京百慕田种苗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种子判定为假种子的函》。
对此,北京百幕田公司不服。该公司区域经理金永国向记者表达了三点意见:一是公司对专家出具的田间鉴定书表示认可,但并不能据此判定种子为假,土壤、种植技术等都可能影响性状表现,目前公司正在委托权威机构进行鉴定;二是目前并未收到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判定“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种子为假种子的法律文书;三是公司对农户遭遇损失表示同情,愿意与农户协商解决纠纷。
专家鉴定书中的“性状表现不一致”究竟是何含义?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农科院的相关专家。该专家表示,性状是指生物体所有特征的总和,性状不一致可以说明彼此是不同的品种。
崇州市农业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相关证据都已经收存,崇州市已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希望能尽快促成纠纷解决。
种子质量纠纷不能陷入“持久战”
张艳玲
一日深夜,杨光军给记者打来电话,声音里透着焦灼。他说要是事情一直解决不了,大春一季就不种了,地荒了政府就该着急了。长达数月的奔波、协商,希望又失望,已经让他心力交瘁。
但另一方面,种子公司与经销商也表示委屈。为什么同品种同批次的种子,其他农户就没出现问题呢?谁能保证不是种植户管理不善、天气、土壤等其他因素导致的性状变异呢?
那么除了田间鉴定办法之外,是否能利用最新的分子鉴定技术给个明确说法呢?记者多方了解后才知道,虽然蔬菜品种的分子鉴定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但目前我国只针对水稻、玉米等大宗粮油作物建立了权威基因库,品种繁多的蔬菜尚未被收录基因库。这就意味着,由于没有权威的比对样本,分子鉴定技术在蔬菜纠纷中难以发挥作用。
近年来,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种子纠纷案件屡见报端,尤其是附加值更高的经济作物,涉案金额往往以百万元计。一旦发生种子质量纠纷,若能通过更权威、更科学的技术鉴定,快速明确责任,也不至于使当事人陷入持久的“拉锯战”。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虽然王敏、杨光军等新农人维权意识较强,但对相关法律法规一头雾水,种子真假鉴定又存在极高的专业性门槛,要切实保护自身权益,仍然需要专业机构指导。此案中,行业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有关法律法规对主管部门在种子纠纷案件中的角色规定,却显得有些“粗线条”。基层部门难以找到行为依据,又可能面对不作为的指责。
可以预见,由于自留种减少,商品种子购买数量必大量增加。原本种一亩半分地的农户即使发现买到假劣种子,往往也不会花工夫去索赔。但未来不一样了,随着规模种植比例的不断提高,种子质量稍有偏差,便可能给规模种植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不管是法律层面、基本设施层面、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层面都应该尽快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