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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记者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2017年,吉林省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突出主攻方向,重点实施五项新政策。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省将工作全局向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这一战略目标聚焦,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将机具补贴品目由上年的35个减少到22个。积极引导并鼓励支持开展玉米、水稻生产和黑土地保护等所急需的大型机械装备能力建设,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力争3~5年的时间使全省的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实施敞开普惠的补贴政策。在全省范围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凡是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购买补贴种类品目范围内的机具,自主申请后均可享受补贴。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各地财政局,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款兑付给购机者。购机农民的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
实行连续稳定的补贴政策。为稳定预期,保持政策连续性,在2015~2017年政策执行期内,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3年保持不变。如有个别规定确需调整的,及早公布。在资金使用上,采取3年周期内年度资金连续滚动的办法。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
促进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30个产粮大县实施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业装备建设。优先在前郭县、榆树市、敦化市等10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行示范县和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2015~2017年全省计划扶持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300个。其中2015年扶持建设50个,2016年扶持建设100个,2017年扶持建设150个。扶持建设资金采取中央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补助、地方投入、信贷支持、融资租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筹及社会资本投入等多元化形式。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方面,在制度设计上,实行敞开普惠制补贴,简化手续,减少确定补贴对象等审批环节,提高便于监管和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机制的管控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在具体实施操作上,制定并明确了规范的操作程序,防止权力寻租。 本报记者阎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