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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范亚旭记者张培奇)日前,记者从河南省畜牧局获悉,为稳定奶业生产,缓解近期出现的卖奶难问题,河南省采取乳品加工企业按合同收购省内生鲜乳进行喷粉储存实施临时补贴政策,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乳品加工企业每喷成1吨奶粉,省财政给予补贴资金1万元。
此次补贴的对象为河南省境内取得乳制品(液体乳)生产许可证的乳品加工企业。必须符合按合同收购河南省境内生鲜乳因无法及时消化需喷粉储存;或委托喷粉的加工企业为河南省境内取得乳制品(乳粉)生产许可证的乳品加工企业;并具有生鲜乳收购、运输、喷粉加工等环节真实、完整的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每月申报补贴喷粉量对应的生鲜乳数量(按1∶8.5)不超过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月平均生鲜乳收购量的25%,且总量不超过1800吨。
据了解,自2月17日起,补贴期限暂定3个月,对单个乳品加工企业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