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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16日讯 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办法》和国家林业局相关要求,近日,甘肃省林业厅下发了《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对全省2014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认真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森林管护、木材产量计划完成及“两证”审批核发情况、公益林建设、中幼林抚育调查、职工就业情况、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政策性和社会性补助情况、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中央和地方资金到位、管理与使用情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情况、工程管理能力、工程档案管理、县(局)级方案执行、管护站点建设等14个方面,填报相关表格29份。
全省各工程管理机构和94个工程实施单位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结合春造,组织专门力量对2014年度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自查,确保4月1日前圆满完成自查任务。(甘肃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