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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郭少雅
两会上,“食品安全”再次成为热点话题。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强调“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到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答记者问时的表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天大的事,有百分之一的问题,我们要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解决”,着实可见政府对切实改善“舌尖安全”的决心。
担忧:如果土壤被污染了,就不可能长出安全食品
“如果发展得好,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贵州省遵义市市长王秉清代表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去年两会时,习近平总书记叮嘱贵州代表团,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我们在努力实践这一要求,品质优良的黔南毛尖、遵义辣椒,都是向生态环境要发展,靠安全品质生财富的例子。”
部分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地下水资源短缺,大气污染严重,越来越多的代表对农产品的生产母体——“环境”表示担忧和关切。
“土壤、水和阳光是农业作物生长的三要素,产地环境破坏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就成了无源之水。”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姚义贤代表说。
河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张全国委员认为:“能否从土壤等源头上进行质量安全治理,其根本是现代农业的可持续性问题。”
土壤学专家周建民委员说,土壤一定要安全,如果土壤被污染了,即使不打农药不施化肥也不可能长出人们想要的安全食品。
责任:生产者和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
“为什么从海南发出的一些豇豆出了问题,就会演化成‘海南毒豇豆’事件,而不是‘某基地’豇豆不合格?”
“为什么在大米最优良的生产产地辽宁盘锦,因为一些不良企业以次充好,以南方稻米充当盘锦大米,就会有‘盘锦大米都是假的’的传言?”
这两个发问,前者来自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研究员高丽朴代表,后者来自河北省汇福粮油董事长石克荣代表。两位代表素不相识,却都将问题指向一处:“如果生产主体的责任不能落实,那么对一个产业、一个品牌都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是解决生产主体不负责任的治标之法。
甘肃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尚勋武委员说:“政府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绝不手软,让其明白生产不安全食品后果的严重程度。”
华泽集团董事长吴向东代表说:“食品安全法对刑罚量刑过轻,是食品药品造假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对此,他建议降低起刑点,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建立终身市场禁入制度。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保证“产”出来的安全的治本之策。海南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周公卒代表说:“我们要求各个农场引导职工在发展自营经济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形成职工专业合作社小龙头,农产品的质量就从生产上可控。”
石克荣说:“从龙头企业生产高附加值的加工产品开始,对生产环节进行倒逼,这是一种有内在活力的市场监管方式。”
监管:对违法投入品和非法添加剂“零容忍”
记者从3月9日的人大记者招待会上得知,经过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预计今年上半年出台。新版本中,监管部门拟通过更严格的处罚措施,改善公众满意度不高的食品安全状况。
河北今麦郎食品公司董事长范现国代表说,“食”字拆开,是一个“人”,一个“良”,做食品企业要有“良心”。都说上半年将要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是“史上最严”,我们欢迎更加严格的监管,越是严格的监管,越是能为我们这些守着良心生产的企业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追责施以重典”,成为这次代表委员们谈及食品安全问题时一致的态度。
农业部原副部长牛盾代表说,我国农产品合格率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总是有企业不按规则办,存在侥幸心理。以前我们经费不够、执法力量不够,现在要加大法律实施力度,要追责并施以重典。
思念食品董事长李伟代表开始关注新业态下的食品安全。“网购食品的安全隐患已经到了不得不重视的地步。从事网络食品交易、销售,甚至宣传的各个环节提供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李伟建言。
共治:信心重塑,树立科学理性的安全观
“有残留是不是就是不安全?”“老传统是不是就比新产品要更‘原生态’?”两会上,关于食品安全这一话题,理性的声音越来越多,代表委员们所表现出的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也越来越强。
范现国说:“食品安全,要有知识作保障。适量的添加物不是不安全,还能提高食品的风味和保存质量。一切标准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和添加物的使用,都是‘讲科学’的。这就需要媒体帮助消费者建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不要过度敏感。”
江苏省镇江市农科所原所长赵亚夫代表说,现在食品安全从国家到地方都在严格检查,所以还是要对我们的食品有信心。
公众在食品安全上的焦虑很大程度上同获取食品安全信息渠道不畅有关。“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形成权威信息渠道,使民众获得及时、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避免食源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姚义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