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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23日讯 2014年,大兴安岭营林战线广大干部职工面对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的实际,主动顺应林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保生态、促转型、惠民生的发展目标,以中央投资森林培育工程项目为重点,以加强营林生产基础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充分发挥营林在新时期林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为实现地委“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发展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4年末,大兴安岭地区营林工作累计完成中央投资森林抚育任务305.9万亩,补植补造任务19万亩;1.8万亩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已设立7种模式11个类型,完成1.6万亩;地方三县荒山荒地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6.5万亩;义务植树102万株、村屯绿化8733亩、道路绿化1049.5亩;大兴安岭地区苗木产苗量1.36亿株,换床460.95亩,新播361.23亩;森林病虫害防治50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量和序时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
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标志着大兴安岭林区作为国家商品材生产基地的历史使命宣告阶段性结束,从而将巩固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地位和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作为未来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营林在促进生态建设、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营林工作由过去作为林业发展的基础,转变为新时期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主体,其地位和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基于这种认识,大兴安岭地区营林战线干部职工在实施森林抚育工程中,突出抓好营林生产质量这个核心工作,并针对转型发展时期一些影响和制约营林事业健康发展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提出对策。在开展中幼林抚育工作中,行署营林局多次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建议并取得国家林业局授权,牵头带领内蒙古森工代国家制定出了大兴安岭森林抚育标准,使这项工作的标准更加切合林区实际。
为有效解决营林生产管理和生产组织方面一度出现外委、生产任务转包,生产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以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技能不高等突出问题,大兴安岭地区重点推行了生产计划分配公示制、生产作业合同制和工资分配实名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组织营林管理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营林生产组织的实施意见》,通过规范营林生产组织形式,加快建设林场(经营所、管护区)所有、以职工为主体、成建制、稳定的专业化营林队伍,为促进生态建设和职工转岗增收提供基础保障。目前,大兴安岭地区共有营林小队687支,生产作业人员12737人,其中木材生产转岗人员5470人,占作业人员的43%,占转岗人员总数的39%。
为落实好地委行署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开展全民创业的要求,行署营林局结合实际,积极扶持林业企业和职工从事育苗生产和林下栽植,加快林下经济苗木产业发展。重点抓好全区国有骨干苗圃生产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调研、测算,从苗木补贴入手,开展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苗木补贴,有效减轻了林下经济发展育苗压力和风险,提升了企业及职工的创业积极性。同时,要求各林业局把能利用的山场剩余物全部运下山,为食用菌产业提供原料支持。
为促进转岗职工就业,加强营林专业队伍建设,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制定完善了营林系统培训工作方案,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岗前培训、现场培训、以检代训等多种方式,采取分级、分层培训的形式,对种苗、病防、质检、设计等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技术技能培训,保障了营林生产作业质量,为林业转岗职工再就业搭建了平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