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探索新型经营主体 为国家粮食生产做贡献
--山东省临邑县富民家庭农场主 魏德东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鼓励和支持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曾连续五年被国务院和农业部分别授予 “全国种粮售粮大户”和“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称号的魏德东充分抓住机遇,注册成立了富民家庭农场。“承包再多的土地,种粮大户也是个自然人,只是一个多种田的农民。而注册家庭农场后,法人资格的身份可以给农场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成长空间。”在魏德东看来,农场主是种粮大户的升级版,不仅要多种地,更要会种地、懂经营。
魏德东积极开展土地治理和中低产田改造,改善了田间运输和作业条件,使大规模机械作业成为可能。2014年,富民家庭农场拥有土地3000亩,其中自有土地30亩,现有家庭成员8人,长年雇工3人,年生产粮食4000多吨。
在魏德东的带领下,以富民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临邑县农业发展向着良种化、信息化、组织化、机械化迈进的先行军,成为让“土地生金”的农业生产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