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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2012年至2014年连续3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1664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54万亩,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90万公斤,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据悉,项目建成后,可大大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业产值,提高农民收入。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90万公斤,新增农业产值410.5万元,人均可增收232元。还可有效改善项目区水利条件,年可节约用水34.48万立方米。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唐县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对设备、材料进场严格把关,求进度、保质量,在打井、铺设管道、修路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并进行现场指导。严格要求施工方按设计施工,实时上报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各方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据了解,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之一,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唐县坚持统筹规划、规模开发、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把项目区建设成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从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