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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葛江月)根据近期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以及免费消费的旗号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省公安厅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切莫相信以“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等方式从事的传销活动。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部分传销分子假冒帮助创业投资,谎称“在家创业”“网络创业”“连锁经营”等,引诱青年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此,省公安厅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传销陷阱,防止上当受骗:即不论遇到什么形式的诱惑,判断其是不是传销,先看是不是存在交一定的费用才能加入,即“入门费”;再看是不是通过发展下线才能取得高额回报,即“拉人头”;还要看是不是存在团队共同创造业绩,即“团队计酬”。市民一旦发现网络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发生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