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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土部门出台扶持农民工创业的土地政策,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和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试点。截至今年11月底,已有11个市33个县(市、区)提出创业园用地需求,涉及2014年新增用地3326.6公顷;下达354.86公顷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小微企业标准厂房建设。
广西对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对使用荒山、荒滩、荒沟等未利用地创办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保障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鼓励农民工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或加工业。
今年7月底,广西国土资源厅向各市下发通知,调查了解各地创业园急需用地情况。经申报,目前有11个市33个县(市、区)提出了创业园用地需求,涉及2014年新增用地3326.6公顷。同时组织专家对创业园用地进行评分推选,实施分期分批安排年度用地指标。
在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试点方面,广西共选择了有一定产业基础、小微企业数量较多的柳江县等19个县(区)开展了首批试点。至今共下达了354.86公顷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小微企业标准厂房建设,通过采取将试点实施进度、效果与专项指标下达相挂钩的方式,督促各地加快推进试点,确保用地指标有效使用。(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李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