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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28日讯 近年来,海南省林业厅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的同时,积极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防火灭火能力不断迈上新台阶。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20年在国家控制目标0.3‰以下,连续23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一、搭建森林防火“网络墙”。先后投入2009万元,全面推进海南省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预警监测系统、通信系统等项目建设。通过海南省森林防火专网将海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中心与国家防火指挥中心和市县分中心进行连接,使林区前端火险信息能够实时上传,建立了“国家—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同时,在全省气温较高、森林火灾多发区域设置了68个火险因子采集点,通过网络实时查询火险因子数据,制作火险天气预测信息,为预防森林火灾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打造森林防火“队伍墙”。通过整合森林消防和生态公益林队伍、与消防部门联合组建、招聘专门人员等方式,先后在海口、东方等12个市县成立了专业森林消防队。并积极向省财政争取300万资金,购买森林消防水车、个人防护装备分发到相关市县森林消防队,进一步增强森林火险扑救能力。2014年发生的87起森林火灾全部在当日扑灭,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100%。
三、做实森林防火“宣传墙”。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图册等形式,扎实做好春节、“五一”、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庆和博鳌亚洲论坛等重要活动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自觉参与森林防火的思想认识。据统计,2014年全省各地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1256辆/次,悬挂宣传横幅4165条,建立永久性宣传牌98块,发放宣传画册、传单、防火手册、防火通告共计26万余份,举办防火宣传挂图展、防火社区讲座80余场,营造了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四、构建森林防火“制度墙”。为确保省防火办及时准确掌握全省火情动态,全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日报告”制度。省防火办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海南省森林火情报告制度》,对火情报告程序、报告内容以及瞒报漏报行为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规定。同时,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机制,实地查看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3月30日,省防火办对昌江、白沙、海口等市县“日报告”制度不力的情况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海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