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百日行动:
整治农机安全隐患
“三秋”前夕,为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确保2014年APEC峰会期间,本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启动农机安全大检查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持续到11月上旬,整治内容包括:加强对农机道路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农机、安监、公安交管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检查机制。重点整治伪造、变造农机牌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及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隐患的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合作社所属“三库一间”(机库、配件库、油料库、维修间)防火、防爆等隐患,推进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落实合作社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机作业环节隐患的安全整治。针对“三秋”农忙时段,重点加强对农机田间作业机械及跨区机械的安全监管,整治安全防护装置不全、安全设施失灵和各类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的源头监管。完善内部执法监管机制,规范农机行政许可,严把监理机构登记、检验、培训、考试关。加强对非农作业场所隐患的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辖区内景区、矿山等非农作业场所内农机的“黑机非驾”、人货混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应急演练: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玉米收获现场,联合收割机在转移地块过程中,不慎将拣拾玉米的村民“撞伤”,现场操作安全员迅速拨通农机监理部门报案电话,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农机监理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展开现场“救援”与“勘查”。
类似的“农机事故”在郊区一幕幕地上演。“以前处理事故较少,对一些业务知识还比较生疏,通过演练,对业务知识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入地理解。”事故处理员说。
市农机监理总站今年首发《关于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演练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演练,确保“三秋”和APEC峰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精心组织,提高应急演练的时效性。演练中,各区县结合农机现状对易发事故机型,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演练;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演练方案,策划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演练效果。
平安“三秋”:
需牢记八项注意
“三秋”是农机作业繁忙期,也是事故高发期。市农机监理总站提醒机手,要牢记八项注意,保障平安“三秋”。
八项注意包括,注意驾驶操作人员资质。驾驶员须经农机监理部门考试合格,驾驶与证件签注相符的机械;注意农机具安全技术状态。拖拉机、收割机须经检验合格,并贴有检验合格标志。在机械高速旋转及危险部位要张贴警示标识。每台大型机械要配备两个8公斤以上的合格有效灭火器;注意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作业前须进行现场清理,阻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设立警戒线、安全警示标志等;注意作业环境。驾驶员要提前察看作业现场地形、地貌、水、电设施等。在作业中注意避让障碍物,运输车辆上严禁站人,防止喷吐饲料中夹带的石块等硬物伤人。注意停机检修。割台发生堵塞需人工清理时,必须切断动力;检修故障时须设置有效支撑;注意清除火灾隐患。机手在作业前和交接班时要检查电线有无裸露,线头连接处有无松动。清理发动机油污,防止火灾;注意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员要遵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随身携带本人合法、有效的驾驶操作证件,不酒后驾驶收割机,不疲劳作业;注意交通安全。收割机在转场作业需要借公路行驶时,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
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2010年10月4日16时许,密云县农机驾驶人崔某,驾驶双箭王牌玉米联合收割机,在本村进行玉米收获时,车辆中部突然冒烟起火。虽经奋力扑救,但由于车辆火势较大,造成该收割机主要部件烧毁报废,机主手臂烧伤的农机事故。
事故原因:崔某缺少联合收割机安全作业常识,在作业过程中未及时对联合收割机发动机和排气管处堆积、黏附的麦草及残渣进行清理,联合收割机长时间作业,导致发动机和排气管处过热,引发火情。同时,崔某的联合收割机未按规定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导致发生火情后未能及时扑灭。
依法驾驶:
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考取相应等级拖拉机驾驶证。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而操作拖拉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禁止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违反规定载人,由县级以上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去年,全国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1733起、死亡432人、受伤631人,直接经济损失1711万余元;全国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3093起,造成1259人死亡、283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64.9万元。
随着农机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逐步完善,农机法规体系正逐步完善和健全,为农机安全监管提供了依据和支撑。同时,社会公众对农机法规的认知度亟待提高,农机违法违规现象的大量存在,给农机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需要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农机普法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广大群众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关注和学习,进一步树立“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撰稿 黄斌 王科程